从我第一眼看到他,我就知道:我完了,我一定会喜欢上他的。我不知道为什么,好傻,没有理由,傻乎乎的觉得他像太阳。然后,就真的喜欢上他了,喜欢听他讲话,喜欢看他打球,喜欢跟他聊天,喜欢这种---朦胧的感觉。我骂他是恐龙,说他难看,我非让他叫我姐,我口口声声说以后决不再跟他联系,因为我怕我真的会喜欢上他到不能自拔。可是,我真的喜欢上他了,尽管他应该不喜欢我,可我还是喜欢他,喜欢到每天上课的时候想着他发笑,喜欢到宿舍的人说我不思进取,喜欢到偷偷跑去听他的课,喜欢到每时每刻都想他。我不知道他喜不喜欢我,也许他不喜欢我,我怕他不喜欢我,我曾经只想隐藏,默默地关注着他,可我发现这样好痛苦,实在是太痛苦了。那天,当他叫了一声姐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这次的暗恋---宣告失败,那种感觉就像---在游乐园坐海盗船往下倒的感觉,我突然很想得猪流感死掉。老师说,做人要不卑不亢,可我还是那么衰地一天到晚老想找借口找他。一边在担心着他会不会烦我,一边却想听他讲话,看他的短信,一天n次地去看他的空间。。我不想去管他的过去,我总觉得无所谓了,,我说我很大方的。朋友们都说,你会不会精神失常而死掉?当那天下午我搬着凳子到阳台上发了一下午呆的时候,我也不知道世界上会不会因此而少了一个天才。我不想让他找到我,我怕他不喜欢我,可我又想靠近他,因为太阳那么温暖。喔喔,你真没骨气,我老这样骂自己,你就不能坚持不去找他吗,人家都没主动找过你,可我克制不住自己。我想我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还是天生的白痴,我真的喜欢他吗,我不知道不知道,这世界太讨厌了。我总觉得我理智上不该喜欢这样的男孩子,可我感情上又忍不住去想他,我好浑!果果说,理智与情感这本书你看了白看的啊,一点长进都没有,可是,猪,我怎么知道,我怎么就这么蠢。喜欢一个人太痛苦了,暗恋一个人简直要痛苦的死掉了。我不敢告诉他我喜欢他,我怕如果他不喜欢我的话我会很丢脸,那我就连一点点自尊也没有了。我觉得我上辈子准是个疯子投胎,哪有女追男的,我可没那么时髦。那天真想直接打他一下,然后说,恐龙,快叫姐,可我真没胆儿,下了课就跑了,现在真想给他打电话,然后问红歌会好看吗。可是,老师说,做人要不卑不亢,我不能老找他,他会烦的。现在才发现: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明明喜欢你,却怕你不喜欢我。怎么办,真想快些把他忘了,我原来的世界被完全打乱了,我简直要疯了。四年前,就是这个样子,我14岁,喜欢上一个男孩子,不,是暗恋,虽然我们不合适,可我还是暗恋他,每天找借口去提问他单词,充卡的时候把钱分成好几次去找他,每天中午偷偷看他打球。。。四年了,我一点都没长大,我一直在梦中活着,梦想着我的白马王子,我喜欢那样的男生,喜欢那么阳光的大男孩,身上一直烙着那种刻骨铭心的痛。我觉得我真该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我为什么老喜欢不喜欢我的人呢,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这辈子受此煎熬。其实,我一点也不了解他,如果像果果说的,他若是那种朝三暮四的人,该怎么办?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但愿不是吧。虽然我看人不怎么准。一定不是的。我简直要抓狂,到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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