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又产生一个杀人犯啦 街边吹笛人 发表于 2009-7-24 15:10
恩,决定了。。 岚~~ 发表于 2009-7-25 12:21
决定养着。 希望得到各位的支持。。 岚~~ 发表于 2009-7-26 13:03
ls盗用之之名号,小心让你穿小鞋 snooze 发表于 2009-7-27 14:13
养着的话 你们得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其次双方的家人支持 还有对方能承担起责任 孩子不只是给予他生命 还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幸福的家庭 要慎重 飞天白菜 发表于 2009-7-27 14:14
谢谢大家的支持。 岚~~ 发表于 2009-7-26 16:46
结婚吧,这年头奉旨成婚的多了,有了证,就方便许多了不过冒昧的问句,LZ毕业了么 竹轩静雨 发表于 2009-7-27 14:30
小猫什么时候生啊 哈里露亚 发表于 2009-8-6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