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院的学生会?就是玩过家家的幼儿园学生组织 在老师的领导下,以学校与老师的宗旨为宗旨,以胡闹和个性为工作方式, 以个人的利益和兴趣为工作要领,以晚会坐嘉宾席为荣耀, 辛勤得为老师工作,努力得为个人谋福利, 拼命处理各种可笑的人际关系,积极争取优干和入党 自诩有才,外强中干 对其中部分所谓的学生干部一个字概括之。。。。。。。俗 |
浙江海洋学院学生会章程 |
第一条 浙江海洋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国G_C_D领导下的浙江海洋学院全校大学生的群众组织,学生会代表和维护全校大学生的权益.浙江海洋学院学生会是中华全国学生会学生联合会暨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 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直接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欢迎来自其他各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围绕学校党政的中心工作,以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为中心,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广大同学的素质拓展服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进行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努力为全校服务. (二)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正常交流与沟通渠道,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有关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三)加强与xn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四)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五)加强与各兄弟院校学生会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具有浙江海洋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一). 在本会内拥有选举权和表决权,享有被选举权(受处分者除外). (二).有参加本会各类组织和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有对本会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四).遇到困难或不公正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与保护.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安定团结. (二).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各项决定,维护本会声誉. (四).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 第八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 浙江海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学生代表由基层民主选举产生. (一) 学生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以提前或者推迟举行.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才能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须经学校党委批准. (二)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1 听取并审议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 讨论和决定学生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 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章程,并监督其实施. 4 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5 讨论.决定有关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6 其他应当由学代会行使的权利. (三)在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之前,应成立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其成员主要由上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学院学生会主席组成,负责筹备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学代会筹委会决定. 第十条 学生会委员会 (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学代会闭会期间,由学生会委员会代行其权. (二)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由学代会差额选举产生.大会闭会期间,经三分之一以上学生会委员提名并报委员会议通过可增补委员;每届增补委员数不得超过原有委员数的三分之一. (三)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实行责任制,委员毕业,休学.退学者视为自然离任. (四)学生会委员会的任务: 1. 解释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2. 定期听取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3. 监督学生会的工作,决定学生会的重大问题. 4. 确认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的任免. 第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 (一)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须为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2~3名. (二)选举产生的学生会主席团需报学校党委批准. (三)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1 全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2 制定并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的工作制度,并监督实行. 3 在学代会闭会期间,负责实施大会决议,行使大会赋予的职权以及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4 定期向学生会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 5 提名学生会各部门干部人选. 6 对外代表学生会开展交流活动. 7 筹备下次学代会. (四)学生会主席团任期一般为一年. (五)学生会主席团下设办公室处. 文体部. 宣传部. 自律部. 学习部. 外联部. 信息部. 学生权益服务中心等部门.部门设置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秘书长 本会设秘书长1名,聘任校团委专职干部担任,代表校团委指导.协调和帮助学生会开展工作.另设副秘书长1名,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学生会 (一 )学院学生会为校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一年.学院学会会的组织机构由各学院自行设置. (二)学院学生会应自觉接受各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的指导. (三)学院学生会应执行校学生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开展本学院的活动. (四)学院学生会应定期向校学生会汇报工作,并及时对校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学生会干部 第十四条 学生会干部是学生会工作的具体执行者,是全校学生的服务者.学生会应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学生干部须接受监督.考察和考核. 第十五条 学生会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七条所规定的会员的各项义务,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上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 (二) 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热爱学生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 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能按时按质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 具有全局观念和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第十六条 学生会干部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按一定程序进行变动或予以免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浙江海洋学院学生会.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
清者自清
学生会的虽然没有做什么事情
但是楼主你要是有本事你也去做个试试看啊
他们能上去也是他们的本事
不可否认的就是学生会也是能锻炼人的
只是有的人被锻炼的离开了学生而已
小五 发表于 2009-7-10 10:14
清者自清
学生会的虽然没有做什么事情
但是楼主你要是有本事你也去做个试试看啊
他们能上去也是他们的本事
不可否认的就是学生会也是能锻炼人的
只是有的人被锻炼的离开了学生而已
小五 发表于 2009-7-10 10:14
关于学生会,有人说:
学生会似乎就成了老师的傀儡...有没有真正为学生做一件实事...没有一个受学生欢迎的活动...要批了 再批...
招人的时候说的是天花乱坠,什么锻炼能力啊,什么结识新朋友啊,乱七八糟。
进去 ...
fengyu307 发表于 2009-7-3 22:31
公正的说,学生会还是有它存在的必要性的。就像以前讨论G_C_D有没有存在的必要性一样,答案是肯定的。只不过当学生会出现了太多的害群之马之后,人们会开始怀疑这个必要性。成立学生会这个组织没有错,它的本意是为学 ...
夜来香飞 发表于 2009-7-24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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