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标题:
不加群就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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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悠悠我心
时间:
2008-11-7 11:32
标题:
不加群就离职?
作者: System
标题: 请加新斑竹群
时间: 2008-10-31 11:04
内容: 群号72908470 一周内不加视为自动离职
加群注明碧海 并将群名片改成 版块名-ID的格式 如:书香-烈火如歌
作者: System
标题: 通知
时间: 2008-11-07 10:47
内容: 未加新斑竹群的注意
请尽快加群72908470
管理员将于11月9日晚对未加群的斑竹进行撤消斑竹头衔.谢谢
收到2条论坛短消息。
我真的不认为所谓加一个qq群,有什么意义。难道这个群里面都是在讨论和论坛发展有关的内容吗?我想不是吧,多半也是嘻嘻哈哈,打打闹闹。
如果因为不加群,而撤销斑竹,这更加不合理。如果一个斑竹失职,那撤职无话可说。但是如果因为没有加一个所谓的qq群而撤职,那我无话可说。只能想,此论坛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我没有qq,就这样。
作者:
哈里露亚
时间:
2008-11-7 11:34
群里嘛..无非调调情 没多大意义..
作者:
魂断阿寒
时间:
2008-11-7 11:39
有些东西 群 还是方便的....
作者:
火柴头
时间:
2008-11-7 11:58
引用第1楼
哈里露亚
于
2008-11-07 11:34
发表的“”
:
群里嘛..无非调调情 没多大意义..
正是 哈哈
群麽
就是用来调情的
[s:99] [s:99]
作者:
飞天白菜
时间:
2008-11-7 12:20
这个群确实我建的。这些消息么 也确实我发的。
这个调情么 好象确实在调情。
作者:
安蓝
时间:
2008-11-7 12:37
人家没QQ情况特殊
作者:
胡若离
时间:
2008-11-7 12:51
加进去也无妨
有种发明叫“屏蔽”
作者:
海阑天空
时间:
2008-11-11 20:12
唉,为啥捏?
作者:
米羅
时间:
2008-11-13 23:24
支持了
作者:
神棍
时间:
2008-11-13 23:49
额……
我似乎没加
是不是很危险?
作者:
米羅
时间:
2008-11-14 00:33
木關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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