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楼再见我的爱人于2008-11-04 18:51发表的“”:
顺便发首自己写的诗!
清晨雨露朝清晨,素手拂衣,病中结,纵千里暮烟,波痕难掩。
帘外清影依依,弄花逸事,随性而已,恰小雨骤起,记碧波微漾,空山无他。
夜意消人共醉,举酒满瓯,散落天涯渺雁踪!
引用第3楼再见我的爱人于2008-11-04 19:07发表的“”:
大声说:我喜欢你!!! [s:106]
引用第15楼魔冰于2008-11-06 08:04发表的“”:
喜欢,仅仅因为喜欢的话还是做朋友,先。只是不想她受到伤害。
引用第17楼再见我的爱人于2008-11-06 11:57发表的“”:
为什么喜欢一个人,告诉她,是一种伤害呢? [s:88]
引用第18楼魔冰于2008-11-06 13:54发表的“”:
难道告诉她后,你不希望她回应你吗?然后你不会希望开始一段所谓的“爱情”吗?也许那之后,你仍然只是喜欢,而她就真的给了你她的爱。付出的是收不回来的
引用第19楼再见我的爱人于2008-11-06 14:24发表的“”:
我并非是那种,期待她的爱,而不愿付出的!相反,我一直是报着,如果我们相距1000步,只要你向我走出第1步,我就会向你走剩余的999步!
引用第20楼yaoyao--魅冬于2008-11-06 14:31发表的“”:
何必那么辛苦。。。。1000 男的501 女的499.。。
引用第21楼再见我的爱人于2008-11-06 14:33发表的“”:
很幽默啊,谢谢!
引用第22楼yaoyao--魅冬于2008-11-06 14:47发表的“”:
厄。。。。。。。。。。。。。。本来就是的么。。。。。何必一定要男生走那么多。。。累不累啊。。。。。。。。。。。。。。。众生平等。。。
引用第23楼紫姬韵灵于2008-11-06 14:50发表的“”:
哎,年轻人啊
引用第26楼紫姬韵灵于2008-11-06 16:24发表的“”:
心态已经老了
引用第28楼紫姬韵灵于2008-11-06 17:22发表的“”:
我并不是伤心,而是成长
引用第29楼再见我的爱人于2008-11-06 17:28发表的“”:
斑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呐!
引用第31楼守护天使于2008-11-06 19:00发表的“”:
呵呵,大学里常有的故事,这个放开点,和她在一起觉得不累那就一直普通下去,如果连普通的时候也很累也要你去花心思构造,那你可以离开了。
引用第34楼守护天使于2008-11-06 20:13发表的“”:
进一步发展在普通中进行,看普通中的造化,觉得合适自然会来,普通关系觉得不累的话可以保持,因为那样可以有很多时间让对方发现你了解你肯定你。本想说的简单些,看来不写明是不行了。呵呵!N久没来论坛了。
引用第32楼再见我的爱人于2008-11-06 19:37发表的“”:
一直普通,不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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