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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斑竹请为了海院人的利益别删我的文章 [打印本页]

作者: wangtingzao    时间: 2008-10-26 09:46
标题: 斑竹请为了海院人的利益别删我的文章
如题。。


别的就不用我多说了
作者: 飞天白菜    时间: 2008-10-26 10:04
首先这个斑竹做得很对
你发那么多重复帖 负责任的斑竹肯定会删
其次 不是把你的帖子全部删除 没有扼杀你发言的权利
最后 你觉得在论坛发这样的帖子比你去领导面前指着鼻子骂有用吗?
在这发发帖 最多让你发泄一下
我想如果为了论坛的利益把你的发泄帖全部删除也不为过。
因为论坛曾经因为对学校过多的怨气而屏蔽了论坛IP
请你再愤怒也要守论坛规则 作为一个大学生,修养好点 少点过激的言行。
作者: 米羅    时间: 2008-10-26 11:17
貌似昨天晚上我刪了樓主的幾個帖子。樓主重復發帖,在≮跳蚤市场≯、≮求职招聘≯、〖单生派对〗等版塊發了同樣的帖子。我也留了在閑聊的帖子。
作者: 逍遥法外    时间: 2008-10-26 11:48
HOHO  我的大学也有LZ的身影啊 ~~~
作者: 蓝妮子    时间: 2008-10-26 12:30
最近这个标题的帖子很多么好象。到处都看见。
作者: 胡若离    时间: 2008-10-26 12:49
支持了

要玩游戏,首先要尊重规则
要找对手,首先要掂量自己
作者: 胡若离    时间: 2008-10-26 12:50
PS.
所谓“为了海院人的利益”与“发泄”
还是要搞拎清的
作者: 撒旦    时间: 2008-10-26 14:06
同意楼上的。不用提高到为了论坛利益这样的高度
作者: snooze    时间: 2008-10-26 14:15
发表自己的看法是值得提倡的,到处发么就不太好了
作者: 安蓝    时间: 2008-10-26 18:57
同意。
作者: 宁格格    时间: 2008-10-28 11:18
可怜的娃..就这么被一边倒了..
作者: 夜神月    时间: 2008-11-2 00:10
呵呵你可以换种方式发泄
作者: 浪依寒    时间: 2008-11-2 10:05
这么多人都不认识了 [s: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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