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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奥运期间禁露宿 临时租房必须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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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uce0571
时间:
2008-6-4 11:22
标题:
外国人奥运期间禁露宿 临时租房必须登记备案
昨天,奥组委官方网站公布《奥运期间外国人入境出境及在中国停留期间法律指南》,明确列出了涉及入境出境、观看比赛、旅游、住宿、交通、餐饮、娱乐等方面的8类57个问题。根据指南,外国人在奥运会期间可临时租赁房屋,但禁止在公共场所露宿。
据介绍,该法律指南是为奥运期间外国运动员、官员以及媒体记者等了解和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参考,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而编写,具体执行以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据悉,该指南随后将发布英文版。
临时租赁房必须登记备案
根据指南,外国人在奥运会期间可临时租赁房屋,但禁止在公共场所露宿。
指南规定,为了维护城市的公共卫生和文明形象,机场、车站、码头、人行道(天桥、地下通道)、城市绿地等公共场所,禁止露宿。外国人可以在参加奥运会期间临时租赁房屋,但应当按规定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此外,外国人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在城镇的,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由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证件和留宿人的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在农村的,须于72小时内向当地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申报。
禁止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
持有奥运会门票也并不意味着一定可以获得入境签证。境外观众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签证。
在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禁止在体育场所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国国旗、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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