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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校园女生单身守则 [打印本页]

作者: “药粉”小梅    时间: 2008-5-17 10:08
标题: 校园女生单身守则
单身有单身的理由,单身有单身的坚持,最重要的是,在满世界倡导"游戏规则"的今天,校园单身一族要自觉遵循并维护属于自己的法则才可以将单身概念贯彻始终并保持"玉洁冰清"的卓然美誉。这个时代,我们选择单身!以下法则便是适用于单身和"准"单身的推荐对照参考标准。
条例1:单身---拒绝暧昧

最令人鄙夷的单身是那些口口声声宣称"一个人"却仍和三,五异性朋友纠缠不清的"伪"单身。这类女生最擅长"钓着人玩儿"且从不收钩。对待她们,群众的行为是一致的---用流言将之湮灭。毕竟,过于暧昧的性格,闪烁游移的眼神都是立场不坚定的表现。而"万花丛中走,片页不沾襟"的高超境界才是单身一族的至高追求。单身就意味着特立独行,单身拒绝拖泥带水。

条例2:单身---你得"平凡"

平凡就是安全,大凡女生,决计逃不出"围,追,堵,截,缠"五个字。只有本着"敌"进我退的原则,混迹人群,不留痕迹,让追求者一眼扫去望不见你,才能保我单身者之高尚情操。而漂亮MM,没机会了,还是找个男朋友保护免受围攻吧。"平凡",是单身的先决条件。

条例3:单身---你得善逃

就算再"平凡"也免不了有"苍蝇"骚扰,此时便需发挥出善逃的看家本事,别人未待接近,已跳出丈外,再加上铁了心的打持久战,对方熬不过你,自会放弃。装傻是单身的另一经典行为,见招拆招还要将之借力打回才是高手风范。俗语讲:"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没这两招左右逢源的本事,您甭想单身。

条例4:单身---学会独处

想单身,又不想让人说闲话,好,只有一个办法,独来独往。告诉其它人你是多么的个性独特,不可捉摸外加高不可攀。当然,一点点冷傲的气质和一抬眼的酷也是会为单身增添优势筹码的。学会一个人,真正了无牵挂,并可以将之升华为享受寂寞,才可以坚持校园单身四年不动摇。

条例5:单身---要眼里有事

单身最忌无聊,无聊易成郁闷,所以防止郁闷的最佳办法是"找事做"。图书馆的书该看个遍,校外的活动场所应摸个门清。哪儿有个活动不妨热衷一下,尤其是各类考试都应积极参与。那时,自己既充实的死去活来,拒绝起别人来也是方便至极。无须罗嗦,只要从书海中抬起头,回两个字"我忙",就一切ok了。

条例6:单身---要心比如来

本着维护单身者身心健康的原则,建议单身一族学点佛经,道义。要知道,看别人花前月下的卿卿我我,没有一种极强的精神支柱,想不在大学中随波逐流,简直是没有可能。而且,能够对爱情无动于衷,这多少是会招人非议的。然,佛有素心,七情六欲放的下,这一点禅理至少可以保持单身的你比较正常而不是变态。或者有了这一点,你才可以说,我,超脱了凡尘,对这么"俗"的情我不屑一顾。对那些嘲笑指点我的人,也有了高傲回击的资本"为情所困,并不属于我。"
作者: ysf123    时间: 2008-5-17 10:17
呵呵。。。。很好笑
作者: “药粉”小梅    时间: 2008-5-17 17:18
呵呵
那就当是娱乐
作者: crazy伟伟    时间: 2008-5-17 17:22
那啥  单身守则 [s:51]
作者: 安蓝    时间: 2008-5-21 12:35
很适合我
作者: “药粉”小梅    时间: 2008-5-21 15:44
引用第4楼cherrla1988292008-05-21 12:35发表的“”:
很适合我
美女大几了哇
偶想追你 嘎嘎
作者: 安蓝    时间: 2008-5-21 15:50
引用第5楼近水楼台2008-05-21 15:44发表的“”:

美女大几了哇
偶想追你 嘎嘎


大哥你吓到偶了 [s:33]
作者: “药粉”小梅    时间: 2008-5-22 09:42
引用第6楼cherrla1988292008-05-21 15:50发表的“”:



大哥你吓到偶了 [s:33]
呵呵 么事么事哈
作者: 宁格格    时间: 2008-5-22 12:08
楼上的又闹心了...
作者: “药粉”小梅    时间: 2008-5-22 12:53
引用第8楼宁格格2008-05-22 12:08发表的“”:
楼上的又闹心了...
LS的你嫉妒啦```
偶也追你好啦
作者: 宁格格    时间: 2008-5-22 12:55
呃..小鬼...打PP...
作者: 苦味香宾    时间: 2008-5-22 14:33
觉得讲得很在理啊。
作者: 安蓝    时间: 2008-5-23 12:02
[s:40]支持时尚
作者: “药粉”小梅    时间: 2008-5-23 12:32
引用第12楼cherrla1988292008-05-23 12:02发表的“”:
[s:40]
不能纯表情的噢
我把你修改下
作者: 火车荡荡荡    时间: 2008-5-23 23:44
单身万岁。。。
作者: 安蓝    时间: 2008-5-25 22:58
引用第13楼近水楼台2008-05-23 12:32发表的“”:

不能纯表情的噢
我把你修改下



冤枉我了
是同寝室的发的
纯粹无聊
偶从来不发纯表情的~
作者: “药粉”小梅    时间: 2008-5-27 09:12
引用第15楼cherrla1988292008-05-25 22:58发表的“”:




冤枉我了
.......
可确实是发了呀
你叫你同学也申请个嘛 陪你一起玩啊
作者: 小潴8乖    时间: 2008-10-1 14:38
单身时尚,独处高贵 [s:49]  [s:49]  [s:49]
作者: ╭┮罒┭吥噯    时间: 2008-10-5 17:50
[s:43]
作者: 汽水瓶    时间: 2008-10-5 17:55
条例2:单身---你得"平凡"
支持
作者: 风中的叶子    时间: 2008-10-7 20:57
支持啦  想单身是得忙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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