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4楼建宇于2008-05-10 22:33发表的“”:
写下名字,是需要很大的勇气,被喜欢的人看到他在你心里的地位当然好,可是,如果被你的现任男/女朋友看到,那就惨了! [s:71]
引用第3楼三听子音于2008-05-10 21:54发表的“”:
天哪,又发现一个
引用第10楼圣西罗于2008-05-12 17:54发表的“”:
爱过的人已经远去`````````LZ又何必呢
引用第3楼三听子音于2008-05-10 21:54发表的“”:
不好意思,编辑下下
引用第11楼中南海于2008-05-14 12:41发表的“”:
人民币
引用第24楼海院残人于2008-05-27 19:43发表的“”:
刘芳。我曾经很爱很爱的她,不过现在正在竭力忘记她,LZ给我机会,我也要好好抒发一下自己的感受了,憋在心里太久,好久没喊这个名字了
如果可以我要大声像世界说:刘芳,我爱你,forever
引用第17楼漫步人生于2008-05-19 10:46发表的“”:
去他妈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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