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7楼撒旦于2008-04-21 17:15发表的“”:
暂行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员由教务处、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处、纪委、计划财务处有关负责人组成。
学校教务处、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和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处为开展本项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和单位。
二、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
引用第8楼撒旦于2008-04-21 17:15发表的“”:
莫非是这个?
引用第11楼沙棠舟于2008-04-21 19:28发表的“”:
好像06这届要开始选拔了
欢迎光临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http://www.zjoubbs.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