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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海院辩论门“ [打印本页]

作者: 珍珠来了    时间: 2008-4-1 19:31
标题: 关于”海院辩论门“
突然想起这个很与时俱进的标题
很黄很CNN吧
哈哈

首先承认我很卑鄙地用了马甲
说声对不起
但请不要把我与任何色彩联系起来
因为我只是在客观的发表一个正常人的看法

关于复活
我想说的只有三点

一、
抛开“人文--石化”的对抗赛
在这么个严肃性的、海院也算关注度挺高的比赛中
突然插进个“复活”说法
实乃有点差强人意

二、
想必是自然人都会直接联想起
这一举动跟人文输了有关
倘若不是这样还好---也真的希望如此
但真是这样
那组织者真是在自己打自己的脸
你不是分明在偷偷否认自己的权威评判与比赛严肃性么

三、解决方法:
1、紧急组织更为专业的人员观看当天比赛录象
假如实在是因为判断失误,就应该站出来向利益受损方公开道歉,以平息风波,挽回人心
2、再怎么是因为判断失误,也不能随便轻易地更改比赛制度,而且是还在继续中的大赛的赛制,说出去会让人家笑的
所以,正确的做法是维持原有制度,来年再公开征求多方意见,取得更为合理的赛制


最后一句
制度的革新本身没有错,但不分时宜的乱改定会“大乱”!


闪了
作者: Humanism_gk    时间: 2008-4-1 19:35
引用第0楼珍珠来了2008-04-01 19:31发表的“关于复活一说”:
  首先承认我很卑鄙地用了马甲
说声对不起
但请不要把我与任何色彩联系起来
因为我只是在客观的发表一个正常人的看法

.......



观看录像,再次评判,翻案的可能性很大,那么又是一次发难。执行起来很困难。
作者: gracexu    时间: 2008-4-1 19:42
我想说 真正有实力的队伍应该是不会在意的
哲学上说 事物总是在变化发展的  合理的新事物的产生存在的它的合理性 也必将取代旧事物
楼主难道希望守着封建社会 不愿意进入到今天的新社会 接受更多的新事物吗
制度是在不断的改革中完善的  您应该不会连这点都不懂吧?貌似应该不会哦。
现在我们的制度正在不断的完善 趋向于更合理更规范化!您要阻止历史的进程吗?
再说下,制度都是人定的,那为什么就不可以改,既然能让它往更好的方向发展,您何必
还要口口声声在那里怨天尤人,难道您是担心那些赢的队伍还会输吗?
清者自清,如果能有个机会证明自己是清者,那何乐而不为?
即使今天不解决,那下届搞不好就出现更多的人文石化案!!!
早点解决不是更好吗?什么人文不人文,我告诉您,今天就算不是为了人文,
明天也会有和人文同样命运的学院出来!
您何必还要耿耿于怀,我相信海院人都秉承着海纳百川的校训吧!
可能只有少数您这样的异类,呵呵!
我们的校训是什么:海纳百川!
如果今天我们连小小的制度改革都接纳不了,试问,哪来更多的川??
作者: 珍珠来了    时间: 2008-4-1 19:45
LS的简直就是在放屁嘛


请你仔细阅读我的帖子
作者: 一剑东来    时间: 2008-4-1 19: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邂逅月光下    时间: 2008-4-1 19:59
引用第4楼一剑东来2008-04-01 19:54发表的“”:
不同意复活赛
因为一听这个名词就想到超女快男等等
坚决抵制!


顶个 要改革早好改了~~~现在搞 就更黑了
作者: mikado    时间: 2008-4-1 20:06
引用第3楼珍珠来了2008-04-01 19:45发表的“”:
LS的简直就是在放屁嘛


请你仔细阅读我的帖子


我毫无保留地笑了
作者: 金璇木雕    时间: 2008-4-1 20:06
无所谓~我无所谓~~何必让自己,痛苦的轮回~~~

今天才发现,杨坤唱得真有道理
作者: 小五    时间: 2008-4-1 22:23
改革???
为什么一开始的时候不改革
现在
算什么的啊???
海拔百川,自强不息
校训是很好
可是你们当权的
连个辩论赛都弄得这么复杂
为何呐????
作者: 4444    时间: 2008-4-2 11:40
作为一个旁观者也看不下去。
对于人文失望死了。
作者: 麦克锋    时间: 2008-4-2 11:56
人文这么输不起??? [mop022]  [s:41]
作者: 8484    时间: 2008-4-2 12:12
大家就让人文那冠军吧!!!省得年年让评委挨骂~~~~
作者: linminlu    时间: 2008-4-2 12:17
复活赛?!我觉得不错哦!
不失为解决剩下6支队伍怎么“处理”的一个好办法啊!
作者: 沙秋    时间: 2008-4-2 12:26
多些辩论,这论坛才见精神,支持一下上面各位同学
作者: gracexu    时间: 2008-4-2 14:01
引用第3楼珍珠来了2008-04-01 19:45发表的“”:
LS的简直就是在放屁嘛


请你仔细阅读我的帖子
我不是在针对您个人  如果有说错  我很抱歉
作者: 海阑天空    时间: 2008-4-2 14:55
引用第8楼小五2008-04-01 22:23发表的“”:
改革???
为什么一开始的时候不改革
现在
算什么的啊???
海拔百川,自强不息
.......

小五,什么时候成"海拔百川"了啊! [s:55]
作者: 鬼马joan    时间: 2008-4-2 15:21
引用第11楼84842008-04-02 12:12发表的“”:
大家就让人文那冠军吧!!!省得年年让评委挨骂~~~~
"年年"?你是大一的吧?你知道评委年年让人文吗了?
              乱说
作者: 鬼马joan    时间: 2008-4-2 15:25
引用第3楼珍珠来了2008-04-01 19:45发表的“”:
LS的简直就是在放屁嘛


请你仔细阅读我的帖子

你才FP呢!!!
他说的很有理。
只是,现在改只会越闹越大,大家都不会开心,何必呢。
我想说,制度的确有所不足,在教训中补足吧,期待海院的成长。
作者: ericzl    时间: 2008-4-2 15:30
引用第17楼鬼马joan2008-04-02 15:25发表的“”:


你才FP呢!!!
他说的很有理。
只是,现在改只会越闹越大,大家都不会开心,何必呢。
.......
仔细看看LZ的话吧,不无道理!
作者: ericzl    时间: 2008-4-2 15:31
引用第1楼Humanism_gk2008-04-01 19:35发表的“”:




观看录像,再次评判,翻案的可能性很大,那么又是一次发难。执行起来很困难。
真的好难!
作者: 婊子立牌坊    时间: 2008-4-2 15:56
[mop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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