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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人被女人强.奸,法院该判女人强.奸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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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哈里露亚
时间:
2008-3-29 12:35
标题:
男人被女人强.奸,法院该判女人强.奸罪吗?
许多人初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都会爆笑,一副不可置否的模样。---但这的确是个不争的社会事实。
是的,有着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咱们身边。历史的传统观念:男人和女人发生性关系时,普遍定义为男人是最后的索取者。不管在发生时是男人自愿的还是被迫的!
的确,不可否认。女人的社会地位在今天这样一个时代确实进步、发展了。我们一直在不断地重视女人的权益。但“男人的权益”反而却被我们一点一点给忽视了。
“男人强迫与一女人发生性关系时”法院会判定这个男人为强 J罪,并处以几年的牢狱。而且这个男人的声名也将随之在社会上被唾弃不耻。
可是当一个女人强迫与一男人发生性关系后,女人的“下场”是什么呢?我不知道!因为许多人普遍的心理还是认为这个男人享受了、得到了什么!那我觉得男人也真够冤的,着实比窦鹅还冤!这就好比吃到了苦的枣还不能说枣苦!
出于“自尊、面子”的心理,即使男人被强 J了也会忍着压在心里。久而久之,就发展成了一种“习惯性的压抑”精神病态。男人有苦叫不出,这份权益社会上却不会有人来同情!搞不好自己的事被声张了,连男性同仁都得来指责自己懦弱呢!
以前,大家一直在呼吁着“男女平等”。的确,在今天,男女平等了。但似乎这份平等正在悄悄地失衡着。女人的“地位”凸显高了,男人的地位则顺势被“拉”了下来!“男权运动是不是也该是时候兴起了?”
作者:
讨饭去了
时间:
2008-3-29 12:40
好象这个MS还没吧~~
作者:
说3道4
时间:
2008-3-29 12:42
中国的男人都要感谢你的~~~!
完全可以实施反强奸的,那叫自卫
作者:
哈里露亚
时间:
2008-3-29 12:46
男权......
作者:
电子产品专卖
时间:
2008-3-29 13:44
[mop253] [mop253] I服YOU
作者:
crazy伟伟
时间:
2008-3-29 13:57
额 男女平等 女士优先 我压抑了 [s:43] [s:43]
作者:
哈里露亚
时间:
2008-3-29 15:47
让强 奸更潮流吧
作者:
逍遥法外
时间:
2008-3-29 15:58
引用第6楼
恶棍一条
于
2008-03-29 15:47
发表的“”
:
让强 奸更潮流吧
[s:33]
作者:
゛◆澪℃頺废
时间:
2008-3-29 16:11
反强,奸~ 很好~可以试试~ [s:43] [s:43] [s:43]
作者:
yaoyao--魅冬
时间:
2008-3-29 16:25
闪了~~~~~~~~~~~~无语~~~~~~~~~~~~~~
作者:
gzy
时间:
2008-3-29 16:38
真到法庭上了谁来跟你讲男权啊,最多给你定个通奸,让你心里也满足点 [s:43]
作者:
gzy
时间:
2008-3-29 16:38
如果你比他小就好办了,告她猥亵男童 [s:55] [s:55]
作者:
哈里露亚
时间:
2008-3-29 16:40
LS 很有研究啊
作者:
gzy
时间:
2008-3-29 16:43
引用第12楼
恶棍一条
于
2008-03-29 16:40
发表的“”
:
LS 很有研究啊
[s:43] [s:43] 算是自我保护吧!
作者:
哈里露亚
时间:
2008-3-29 16:46
[s:40] [s:40] 好一个自我保护
作者:
电子产品专卖
时间:
2008-3-29 18:13
还是不能想象女强奸犯到底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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