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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和 “漫步人生”的纠纷 [打印本页]

作者: 不小心失恋    时间: 2008-1-4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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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漫步人生    时间: 2008-1-4 14:56
完全明白你点歌的意思.你是你的习惯但我看着你这样叫我姐姐不舒服,2个字.等你!~`
作者: 海阑天空    时间: 2008-1-4 15:06
你们钱多,可以为我点歌啊,我觉得这种事情完全没 必要发生的嘛,心平气和~~~~心平气和
作者: jj空白    时间: 2008-1-4 15:14
额。。。。
本本  LL  你们两个别为这个事情吵架嘛
大家消消气。
作者: 不小心失恋    时间: 2008-1-4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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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末    时间: 2008-1-4 15:52
[s:43] 这说明你最应该给我点歌
作者: 不小心失恋    时间: 2008-1-4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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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末    时间: 2008-1-4 15:56
[mop058] 我生日的时候点10首
作者: 不小心失恋    时间: 2008-1-4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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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末    时间: 2008-1-4 16:03
[s:29] 是你自己不要省钱的不怪我
作者: 逍遥法外    时间: 2008-1-4 18:25
MS现在他在工作很忙没空理你有什么事情等他回来~~~你们再说~~~
作者: 漫步人生    时间: 2008-1-4 19:55
引用第0楼不小心失恋2008-01-04 14:30发表的“关于和 “漫步人生”的纠纷”:
  本人点歌给好朋友 闲聊斑竹“睡神”。称呼其为“巫婆”。
这是我们朋友之间的称呼,她也喜欢叫我“大叔”。
其料被一无知的人瞎搅和。
漫步人生。我在这里告诉你。。。
不清楚状况就不要强出头,那样别人不会觉得你很勇敢,只会觉得你很无知。
.......
原来你们真的认识?我可完全没你说的那样要强出头,或者什么出风头。
完全是认为睡姐姐是海盗会的老大。
个么身为成员我不该来说说吗?就算有得罪也正常本人一向嘴贱。来我家做客我一向喜欢安静。
不过我对朋友一向好客。、无非就是想稿我,个么你打个电话来,一定会出来并且就一个人,你又不肯能会弄死我,顶多就挨你几刀,我又不是没被人砍过。如果说见你出来怕我就是孙子,不过我是不会动手的。
作者: 漫步人生    时间: 2008-1-4 19:56
13575605954我的
作者: 跳过了夏天    时间: 2008-1-4 19:56
来看热闹的
!!!!!加油!!!
作者: 不小心失恋    时间: 2008-1-4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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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末    时间: 2008-1-4 21:05
[mop001] 都和你说了不用废话
作者: 飞奔的幸福    时间: 2008-1-4 22:34
路过 [mop023]
作者: 蓝妮子    时间: 2008-1-5 15:07
无聊么?真是的!
没事看《士兵突击》去,
都别在这瞎嚷嚷了。
一点意义都没有的么~
作者: 睡神    时间: 2008-1-5 23:01
[s:43]  [s:43] 我很难过,两个都是我好朋友,本来一场玩笑,如果太计较了,就闹不愉快了,大叔,你老都不来论坛的,小本不知道嘛,不要这么认真了,火气这么大..小心上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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