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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享〗已经分手的、正在分手的和将要分手的人进来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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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葬爱
时间:
2007-7-5 12:06
标题:
〖分享〗已经分手的、正在分手的和将要分手的人进来看下
你可以把牵手当作很神圣的东西,但是却没必要把分手看得很严肃.
以前我把男女之间的牵手和分手都看得很重.其实是错误的.
成年人谈恋爱,心中总会有一杆称:对方适不适和我,对方配不配的上我.
因为这个时候谈恋爱不仅仅是因为浪漫了,而是与婚姻挂钩的,那就必然有一个比较和抉择的过程.
当其中的一方感到自己吃亏了时,它就会想到分手.尤其是当这一方感到"亏大了",分手就成必然了.
所以当"分"字一出口,另一方也没有必要去声嘶力竭的挽救了.没有用的,那只是死缠烂打.
即使勉强维持,这种心理上的不平衡感也会为以后的生活埋下祸根.
与其以后痛苦,不如现在就分.
因为谈恋爱就是一场长跑,两个人能否跑到终点,要看缘分.也就是能否经受的住考验.
现在很少有感情能接受的住考验,现在大学里的恋情普遍是因为毕业或一方毕业了,2 个人分隔在2地,时间长了,感情淡了.然后就分了.而提出分的一般是女方,因为她更容易耐不住寂寞,而提出分手时一般是她已经找到新的归宿了-------也就是她已经跳上了一艘新的船,而这艘船就在她的身边. 2地分隔和第三者的介入是分手的最常见原因.
这个时候另一方还有挽救的可能么? 死了这条心吧, 你已经成为了过去.成为了陌生人.
在我的眼里,男人比女人是要重感情的,我说的是在接受考验方面--------尤其是大男子主义者,因为他总是很自信.
对于感情,我不喜欢在这里写一大堆理论方面的东西. 我还是坚持,不要把它看得太重,不行就分吧. 我不相信什么海枯石烂的感情. 我只抱着这样的观点: 如果我们结婚了,我们是有契约的,应该互相忠诚,互相关护. 如果你觉得的我们的合作没意思了,可以解除合约. 但合约解除之前,我们都得遵守它.
PS:最近有太多的朋友们分手,而我却成了这些人倾诉的对象,我一遍又一遍的劝他(她)们看开些,可又有谁听得进去?
爱情是一个人的事情,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而结婚却是全社会的事情。人越多,变量就越多,所以只有少数的爱情能变成恋爱,只有少数的爱情变成婚姻,也就不足为怪了。
作者:
三米鬼鬼^^
时间:
2007-7-5 12:26
不要再知道谁的感情出问题了~
因为自己的感情一直是个问题~~
希望我身边的人能幸福~
作者:
海院の水水
时间:
2007-7-5 12:33
不分手.............
作者:
康康
时间:
2007-7-5 12:41
好象LZ分手过了?还是冒牌的爱情专家?
作者:
123向前冲
时间:
2007-7-5 17:57
说得很好 [mop004] [mop004]
作者:
mvp45
时间:
2007-7-6 10:29
[mop011] 每个人都要看的........................
作者:
叶子飘零
时间:
2007-7-6 11:50
LZ是的剑一那猪头?!
呵呵
作者:
selena
时间:
2007-7-6 13:16
现在很少有感情能接受的住考验,现在大学里的恋情普遍是因为毕业或一方毕业了,2 个人分隔在2地,时间长了,感情淡了.然后就分了.而提出分的一般是女方,因为她更容易耐不住寂寞,而提出分手时一般是她已经找到新的归宿了-------也就是她已经跳上了一艘新的船,而这艘船就在她的身边. 2地分隔和第三者的介入是分手的最常见原因.
这个时候另一方还有挽救的可能么? 死了这条心吧, 你已经成为了过去.成为了陌生人.
分隔两地的感情,的确很辛苦!
两个人之间,有太多的未知
作者:
叶子飘零
时间:
2007-7-7 09:42
所以死啊现在不异地恋
我大学的第一次恋爱就是和杭州的 那此把我整惨了
甜蜜的是时候以为是最幸福的
后来却痛苦的要死
有些事甚至无法解释清楚
作者:
小可爱baby
时间:
2007-7-9 11:20
我们能不能不分手,亲爱的别走 [s:34]
作者:
点不小
时间:
2007-7-9 12:04
如果只是父母反对...........那就私奔吧............. [s:55]
作者:
小可爱baby
时间:
2007-7-9 12:06
但是父母又怎忍心放下啊
作者:
点不小
时间:
2007-7-9 12:12
父母永远都是站你这边的,只是需要一段时间想通,过去了就什么事都没了,不过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最好呢心平气和的跟他们讲,让他们同意各.......就象我爸有时生气的跟我妈说:以后她来电话别让我接,再也不接了....后来还不是接了...
作者:
小可爱baby
时间:
2007-7-9 12:14
但是有些事情,再怎么讲好象都没什么效果,我也觉得一切都会好起来,希望他也这样想,可惜不是
作者:
点不小
时间:
2007-7-9 12:21
私奔........................
作者:
小可爱baby
时间:
2007-7-9 12:25
好向往啊 [s:34] [s:34]
作者:
点不小
时间:
2007-7-9 12:27
这只要你们俩决定就好了嘛................
作者:
candy123
时间:
2007-7-9 13:14
偶属于第三种,呵呵、。
作者:
小可爱baby
时间:
2007-7-9 13:17
但是他 [s:34] [s:34] [s:34]
作者:
葬爱
时间:
2007-7-14 23:44
LS的表伤心哈~~~
作者:
进攻之鬼
时间:
2007-7-16 22:27
希望大家都幸福
作者:
百年孤独
时间:
2007-7-18 13:44
有道理啊 [s:55]
作者:
小子
时间:
2007-7-18 19:04
爱情是快乐还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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