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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某些海院大学生缺乏诚信 [打印本页]

作者: kj19780525    时间: 2007-6-22 13:36
标题: 某些海院大学生缺乏诚信
  这周在新区一女同学那儿买了台电脑,价格谈好了,押金先付了一百元,并写了收条,签了字.女同学说电脑她要用到下周五.那我也就考虑到她的实际情况,同意了,后来又三番二次来短信,推到周六,又推到周日再交付给我.我都同意了,刚收到短信,女生说家里不同意卖电脑,说把押金退我,电脑不卖了.我说押金都付过了,收条都签过字了怎么可以反悔.她说只是收条,不算协议,可收条上明明写着预付电脑押金,可以等同于协议.反过来想想,如果我说不买电脑了,这押金能退给我吗?让我白费了时间,白跑了她们宿舍,白花了通讯费用.做为一名大学生,不应该如此不讲诚信,不应该不信守自己的诺言.自己的错误应该由自己承担,一味说要考虑到她的感受,她又怎么不会换位思考一下.最后我不买她的电脑.但觉得很多海院学生会批评别人如如不讲信用,而反过来做为一名大学生,应有的诚信却一点也没有做到.将心经心呀.大家可以说说自己的看法.网名,宿舍名都不提了.
作者: 落泪的水    时间: 2007-6-22 13:37
可能她也不得以啊。。。
作者: 落泪的水    时间: 2007-6-22 13:40
可以理解LZ的心情~换成是我被这样放鸽子肯定也不爽的
作者: linpf48    时间: 2007-6-22 13:41
神经病买个电脑还用押金!
作者: linpf48    时间: 2007-6-22 13:41
人家买车都不用押金!有钱还怕买不到电脑!
作者: 苦海孤雏    时间: 2007-6-22 13:48
耽误了买家这么多时间,最后没达成协议,悔约,是不合法的……
作者: 玉佩    时间: 2007-6-22 13:48
怪我事先没争得家里的同意
真的很抱歉了。
作者: kj19780525    时间: 2007-6-22 13:57
那只是你的解释.对于我对你的理解无所改善.如果自己犯了错,应该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对自己的行为加以解释就过去了.
作者: 校长秘书    时间: 2007-6-22 14:14
我一看就知道里面得猫呢了。明白人都知道,女生不卖,不是家里不同意(傻子都知道这是借口),后悔得是成交价格低了,觉得划不来了,而男的现在不爽,除了浪费精力财力外,就是想索要点赔偿。。。。。
  到底结果怎么,女生会陪钱吗??请大家尽情的期待故事的结局
作者: kj19780525    时间: 2007-6-22 14:42
首先我已经同意人家,不买她的电脑了,是无条件的.无须赔偿,只是让她知道,大学生应该做到言出必行,到了社会上更应如此.
作者: 宁格格    时间: 2007-6-22 18:46
算了吧,学生也不是做生意的,可能真的有难处,总归不是故意要这样的,消消气,而且人家也说了好多次对不起了,楼主就大人大量算了吧.送朵花花给你!
声明我可不是那个卖主啊!
作者: 我爱如花    时间: 2007-6-22 19:42
别老找那些个忧郁不决的人买卖啦,找爽快点的嘛,别跟那些女生搞,找男生痛快点!!!! [s:33]  [s:33]  [s:33]
作者: zjlzt    时间: 2007-6-22 19:58
引用第11楼我爱如花2007-06-22 19:42发表的“”:
别老找那些个忧郁不决的人买卖啦,找爽快点的嘛,别跟那些女生搞,找男生痛快点!!!! [s:33]  [s:33]  [s:33]
别性别歧视,有些男生比周扒皮还紧巴!不过我也觉得在这件事上,那位女生是做得欠妥了,诚信是很重要的,无论大人小孩,这一点是平等的!不能因为是个学生就可以稍许的不讲诚信,就象楼主说的,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是该为自己所做的事负责了!当然,LZ也不要太生气了,吃一堑长一智,以后注意就是了。这事已经过去,你生气也没用,何况人家还公开向你道歉了呢!得饶人处且饶人啊! [s:40]
作者: flyout    时间: 2007-6-22 20:07
大学生要互相谅解啊!在说女孩子又不是做生意的!
作者: backupai    时间: 2007-6-22 21:44
要不要事先写个违约条款??

其实一件小事...
作者: 论坛上的小米    时间: 2007-6-22 21:46
买电脑还要押金~~~~~~~我X你SB啊
作者: popo586    时间: 2007-6-22 21:48
理解万岁啊,谁都有个难处啊,对吧
谅解下吧
作者: 简单的爱    时间: 2007-6-22 22:15
多一点谅解哦 [mop004]
作者: 8484    时间: 2007-6-22 22:19
引用第10楼宁格格2007-06-22 18:46发表的“”:
算了吧,学生也不是做生意的,可能真的有难处,总归不是故意要这样的,消消气,而且人家也说了好多次对不起了,声明我可不是那个卖主啊!

作者: kj19780525    时间: 2007-6-22 22:22
哈,还有这么多人关注,已经买到新的电脑了。速度毛快。
作者: ruanzhigang    时间: 2007-6-22 22:40
如果按照 法律程序  如果 付了押金不买  押金应该属于 卖家所有  

不过 法内有情  而对方又是个涉世不深的小女生  决定权在你
作者: 魔羯蚂蚁    时间: 2007-6-23 00:13
P啊,问LZ个问题,你觉得你买了她的电脑是赚了还是亏了?
其次,卖电脑的是不是很了解她自己的电脑和现在电脑的行情?
作者: holymestar    时间: 2007-6-23 02:28
小女生反错也是常有的啦。。。
作者: kj19780525    时间: 2007-6-23 07:38
楼上的楼上的那位,电脑买来我自己用,谈不上亏不亏.自己够用就可以了.既然价格能谈拢,当然是双方情愿的事.
一句话,做女人就是好,于清,于理,于法,都可以谦让三分?
作者: 建宇    时间: 2007-6-23 08:07
哈哈,庆幸,楼住终于想通咯
作者: up2_love    时间: 2007-6-23 09:42
有道理
这种不讲诚信的人该给她挂个牌——“不讲诚信

作者: eastcom580    时间: 2007-6-23 10:02
引用第20楼ruanzhigang2007-06-22 22:40发表的“”:
如果按照 法律程序  如果 付了押金不买  押金应该属于 卖家所有  

不过 法内有情  而对方又是个涉世不深的小女生  决定权在你

押金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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