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5楼随便逛啊于2007-05-14 17:05发表的“”:
断绝联系吧~ 别和他一样傻啊你,让他死心 [mop058]
引用第8楼~高楼望鱼~于2007-05-14 17:13发表的“”:
感觉LZ这样做不对~~~~~~~~~~~~~~~~~~~~~~
引用第7楼snb_84于2007-05-14 17:12发表的“”:
原来LZ是女的,发现
引用第21楼棒冰于2007-05-15 22:17发表的“”:
文字
身有感触,我那朋友对我很好,随叫随到,什么忙都帮,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没回,终于有一天他自己表明了 ————————————————————他唯一的目的,就是想得到我,我跟他说了,以后在恶心的话,我们就当陌生人,可后来他还不是一样又说了,现在不跟他联系了。
LZ小心啊!不管那男生是为了什么目的跟你在一起,你不喜欢他的话就跟他保持距离!
引用第3楼绝望领域于2007-05-14 17:03发表的“”:
欠人的总是要还的,
引用第35楼见男蠢于2007-05-24 09:04发表的“”:
如果头象是楼主本人,呵呵,的确很可爱!
我也喜欢过象你一样的女孩,对她就如你的他对你一样!
最后她对我说只把我当成哥哥,我心痛,仿佛有虫在咬!
后来我我想通了,现在还保持联系,不过不象以前那样宠她了!
我劝楼主长痛不如短痛,早点断线!说实话我现在想起来还隐隐发痛!往事不堪回首!
.......
引用第39楼tomas于2007-05-24 18:32发表的“”:
朋友间吃吃喝喝很正常的啊
引用第46楼心碎冰咖啡于2007-05-25 23:12发表的“”:
别人的看法和自己的想法往往有差距,还是先管好自己的嘴巴吧,+U
引用第50楼啊八是人于2007-05-28 22:53发表的“”:
只管吃有什么关系 大不了吃出感情来
引用第55楼liushizhu于2007-05-29 16:34发表的“”:
SB
别人想和你那个嘛
不然为啥请你吃东西而不请我呢
引用第11楼山民于2007-05-14 22:08发表的“”:
出来混
迟早要还的!
引用第71楼雨寒于2007-06-05 11:42发表的“”:
别的没有多想,却发觉楼主应该是个爱吵作的人
可惜就怎么没人请我呀~~要不跟楼主混算了
失败啊,一个87年生的17岁女孩(这个年龄不知道怎么算的)??好象上大学的年龄还没到吧??
引用第72楼t_mac于2007-06-05 11:58发表的“”:
这是一个炒做的时代...
引用第77楼fegor于2007-06-06 17:56发表的“”:
如果你是女的。。
那么你吃的东西都在床上去还吧。
是男滴,算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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