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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抱歉!碧海潮声 [打印本页]

作者: 东海野人    时间: 2007-4-15 19:38
标题: 抱歉!碧海潮声
没有认真看有关bbs规定,只看到一个要求大家别直接贴图,希望通过链接来贴图的说明,就链接了我的博客,因此,犯下广告的忌讳,向版主说声抱歉!
虽然我的网龄也有七、八年了,但是有些时候还是比较愚昧——一个月前我是不懂bbs的,见笑了,是一个同学向我介绍了"碧海潮声"网址才开始注册的。
现在也还不懂贴图技巧,不过有时间的时候会摸索下,毕竟自学了许多软件的使用技巧(我读本科的时候没有见过电脑,读硕士研究生的时候国家没有规定需要通过计算机考级)
我是完全自学电脑的,虽然我的博客都做起来了,做得也还有点像模像样,但是在某些方面是有弱项的啊。
见笑,见笑,抱歉,抱歉。
作者: 哈里露亚    时间: 2007-4-15 19:40
[s:43]  [s:43] 谁呢?
作者: 东海野人    时间: 2007-4-15 19:56
本来想和同学们分享舟山旅游的体会与快乐,呵,野人遭到打击了。
作者: 哈里露亚    时间: 2007-4-15 20:06
呵呵。。。。。
作者: wzfxc    时间: 2007-4-15 20:43
不要走啊,老师给我们带了了快乐!
作者: 沙秋    时间: 2007-4-15 21:02
楼主同学
不说你是不是发广告,相同内容的帖子,你发了好几次,这个按照论坛手册来讲是不行的
另外,关于广告帖,这个衡量标准,你可以看一看论坛手册,不知道你具体指哪一贴
但是,在帖子里,直接给予连接的,肯定是不行的
作者: 睁    时间: 2007-4-15 21:48
风GG
他是老师
作者: ~~爱爱~~    时间: 2007-4-15 22:06
额。。。。
瞿老师。。。。
作者: ~高楼望鱼~    时间: 2007-4-15 22:32
瞿老师。。。。
作者: 猫猫    时间: 2007-4-15 22:51
瞿老师。。。我们欢迎你发帖,但是你发帖的话要发在合适的地方。。。
作者: 一叶知秋    时间: 2007-4-16 09:49
引用第0楼东海野人2007-04-15 19:38发表的“告别碧海潮声”:
  再见了,同学们!有人说我在做广告。只好一走了之!!!再不回来!!!

你所发的贴 寥寥几句,最后都把自己的BOLG 地址贴出来
这是被视为广告嫌疑的。
论坛有论坛的规定,并不是只有碧海潮声论坛那么做了
作者: 艺海拾贝    时间: 2007-4-16 14:59
瞿老师的本意是好的啦
作者: 晶水    时间: 2007-4-16 16:27
您相同的帖子发的太多,而且只有一个链接 所以安规定将对你的贴子进行处理。
作者: 晶水    时间: 2007-4-17 21:06
还是欢迎老师继续发帖、、、
作者: 海院の水水    时间: 2007-4-17 21:12
知道错了,就还是好孩子
作者: 猫猫    时间: 2007-4-17 22:47
白痴,人家是老师。。。。还好孩子。。。。
作者: 中国台湾    时间: 2007-4-17 22:51
哈哈,只是交流,没什么老师什么的~
作者: 东海野人    时间: 2007-4-17 23:23
在网上,人性表现得更自然,更平等!这是一个精神的沙龙,沙龙的精神就是平等。
作者: amwzhenyu    时间: 2007-4-18 11:35
引用第17楼东海野人2007-04-17 23:23发表的“”:
在网上,人性表现得更自然,更平等!这是一个精神的沙龙,沙龙的精神就是平等。


在现实中更应如此
师生之间如果都像朋友般才是真正的平等
作者: 宁格格    时间: 2007-4-19 23:33
华丽的 路  过 ...
作者: 不小心失恋    时间: 2007-4-22 18: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不小心失恋    时间: 2007-4-22 18: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雁过蓝天    时间: 2007-4-22 21:13
引用第21楼不小心失恋2007-04-22 18:27发表的“”:

谁规定帖子里直接给连接不行了???
去看看全国大大小小的论坛有这种规定?
同学,每个论坛都有自己不同的论坛守则的,呵呵
作者: 维以不永伤@    时间: 2007-4-23 19:04
瞿老师已经说了以后会慢慢摸索,宽容点啦
期待老师以后带来好东东,与我们一起分享 [mop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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