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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熊猫烧香病毒案告破 8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打印本页]

作者: 南色    时间: 2007-2-12 19:53
标题: 熊猫烧香病毒案告破 8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新华社武汉2月12日电(记者方政军)湖北省公安厅12日宣布,根据统一部署,湖北网监在浙江、山东、广西、天津、广东、四川、江西、云南、新疆、河南等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一举侦破了制作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案,抓获李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雷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等8名犯罪嫌疑人。这是我国破获的国内首例制作计算机病毒的大案。



据介绍,2006年底,我国互联网上大规模爆发“熊猫烧香”病毒及其变种,该病毒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传播,并将感染的所有程序文件改成熊猫举着三根香的模样,同时该病毒还具有盗取用户游戏账号等功能。该病毒传播速度快,危害范围广,截至案发为止,已有上百万个人用户、网吧及企业局域网用户遭受感染和破坏,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瑞星2006安全报告》将其列为十大病毒之首,在《2006年度中国大陆地区电脑病毒疫情和互联网安全报告》的十大病毒排行中一举成为“毒王”。


今年1月中旬,湖北省网监部门根据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的部署,对“熊猫烧香”病毒的制作者开展调查。经查,熊猫烧香病毒的制作者为湖北省武汉市李俊,据李俊交代,其于2006年10月16日编写了“熊猫烧香”病毒并在网上广泛传播,并且还以自己出售和由他人代卖的方式,在网络上将该病毒销售给120余人,非法获利10万余元。经病毒购买者进一步传播,导致该病毒的各种变种在网上大面积传播,对互联网用户计算机安全造成了严重破坏。李俊还于2003年编写了“武汉男生”病毒、2005年编写了“武汉男生2005”病毒。另外,本案另有几个重要犯罪嫌疑人雷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王磊(男,22岁,山东威海人)、叶培新(男,21岁,浙江温州人)、张顺(男,23岁,浙江丽水人)、王哲(男,24岁,湖北仙桃人)通过改写、传播“熊猫烧香”等病毒,构建“僵尸网络”,通过盗窃各种游戏账号等方式非法牟利。



目前,李俊、雷磊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作者: 海院の水水    时间: 2007-2-12 19:56
我刚想转  你就来了`
作者: 海院の水水    时间: 2007-2-12 19:57
张顺(男,23岁,浙江丽水人

哈哈 偶老乡``
作者: starshow0571    时间: 2007-2-12 20:03
[mop011] 都转的比我快,我也想转.
作者: starshow0571    时间: 2007-2-12 20:04
引用第2楼海院の水水2007-02-12 19:57发表的“”:
张顺(男,23岁,浙江丽水人

哈哈 偶老乡``
靠,你还想学他啊?
作者: 南色    时间: 2007-2-12 20:35
呵呵,我这边提示新闻到了就转了。。。。。
作者: will9188    时间: 2007-2-12 22:05
好过年了! [mop002]  [mop002]  [mop002]  [mop002]  [mop002]
作者: 笨笨啊    时间: 2007-2-13 01:44
真失败,nimda的变种被抓了,呵呵。

nimda可真是寿命长啊,这么多年了,一直广为流行。中国人,奇强
作者: amwzhenyu    时间: 2007-2-13 11:23
引用第7楼笨笨啊2007-02-13 01:44发表的“”:
真失败,nimda的变种被抓了,呵呵。

nimda可真是寿命长啊,这么多年了,一直广为流行。中国人,奇强


哈哈
难得有病毒制造者被抓
作者: “药粉”小梅    时间: 2007-2-14 16:52
各位网友:
   你们好!我是熊猫烧香的第一版作者.
   我真的没有想到熊猫烧香在短短的两个月竟然疯狂感染到这个地步,真的是我的不对,或许
真的是我低估了网络的力量,它的散播速度是我想不到的!对于所有中毒的网友,企业来说,可能
是一个很大的打击,我对此表示深深的歉意!很对不起!
   我要解释一些事情,有人说熊猫烧香更改熊猫的图标是我在诋毁大熊猫!这里我要解释下,这
是绝对没有的事情,完全是出于这个图片比较让我个人喜欢,才会用的!
   还有关于变种,我写这个的初衷也是这个,纯粹是为了编程研究,对于出了这么多变种,我是
根本想不到的,这个责任也不全是在我的!还有人说熊猫病毒写出来是商业目的!这个完全是无稽
之谈.我在这里承诺,本人是绝对没有更新过任何变种!
   关于中毒后的一些错误,有人中毒后会有蓝屏,无声,卡死,文件丢失这些现象!蓝屏和死机的
原因很多可能,熊猫的主程序是不会造成电脑死机或蓝屏的,更不会把别人里面的文件弄丢失!
   还有人说我是个心理变态,我在前面已经说了,感染的速度,变种的数量是我所料想不到的.
还有,我写这个病毒的初衷完全是为了编程研究.对于这个评论,我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最后就是关于我的身份,大家不要再猜测我是谁了,15岁的武汉男生也好,是个女的也好,某
公司老总也好,杀毒厂商也好,光是新闻的评论,网友的臭骂已经让我后悔之极了!希望熊猫病毒
不要再成为炒作的娱乐新闻,不要再出任何关于熊猫新闻和评论!希望安全软件公司,不要吹嘘,
相互诋毁,相互炒作,尽力做出让人们信赖的好安全软件!谢谢大家!
   这是我写的一个专杀程序,肯定是比不上专业级的杀毒软件了,但是我想这是我最后能给大
家做的事情了.
   熊猫走了,是结束吗?不是的,网络永远没有安全的时候,或许在不久,会有很多更厉害的病毒
出来!所以我在这里提醒大家,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并不是你应该注意的,而是你必须懂得和去做
的一些事情!
   再一次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时我发出这个专杀,愿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熊猫烧香的作者
                              2007年2月9日于仙桃市第一看守所
作者: “药粉”小梅    时间: 2007-2-14 16:53
还有个是丽水人啊`忽忽~
家乡的骄傲啊
作者: “药粉”小梅    时间: 2007-2-14 16:54
星期六是惟一解脱的机会
作者: “药粉”小梅    时间: 2007-2-14 16:54
情不自禁,就放开自己。星期六,让我们攻陷自己的巴士底监狱。
作者: 海院の水水    时间: 2007-2-15 09:10
引用第10楼小梅2007-02-14 16:53发表的“”:
还有个是丽水人啊`忽忽~
家乡的骄傲啊

吼吼~~~偶们滴骄傲啊~~~
作者: 海院の水水    时间: 2007-2-15 09:10
引用第12楼小梅2007-02-14 16:54发表的“”:
情不自禁,就放开自己。星期六,让我们攻陷自己的巴士底监狱。

是不是太开心了啊~~~~
作者: starshow0571    时间: 2007-2-15 10:17
[mop011] 好像人家已经都出名了,象当年的CIH
作者: 一日丧命散    时间: 2007-2-15 17:24
我也希望这样风光一次
作者: 海院の水水    时间: 2007-2-16 20:06
LS  的  签名  好可爱
作者: 我的爱人    时间: 2008-8-19 23:50
突然进来看到这个,有点感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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