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楼月亮圈圈于2007-01-12 21:40发表的“”:
我不要留下喜欢过他的证据。。。
引用第2楼winxp于2007-01-12 21:51发表的“”:
可能想多料吧
引用第3楼天堂阳光于2007-01-12 21:56发表的“”:
只不过是想想,没什么大不了的,想就想吧
引用第4楼selena于2007-01-12 22:30发表的“”:
留着这证据又有何用呢?
引用第5楼留下多一秒钟于2007-01-12 23:26发表的“”:
留下了又能怎么样,莫非你还要挽回这段感情
不,别人奢侈的永远都不是最真的
引用第6楼雨夜窗烛于2007-01-12 23:29发表的“”:
心里舒服点
引用第7楼jj空白于2007-01-13 13:46发表的“”:
不留下任何一点关于他的证据
因为看到了
会伤心难过
引用第13楼wcywlz于2007-01-13 22:18发表的“”:
也许留着点东西会好受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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