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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果分手了,你会删掉 他 她的QQ号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海院の水水    时间: 2007-1-7 13:52
标题: 如果分手了,你会删掉 他 她的QQ号吗~?
感谢大家投票~~~~~~~~~
作者: 海棠轩    时间: 2007-1-7 13:52
还没~
作者: qqchong23    时间: 2007-1-7 13:53
会吧。。。。。。。。
作者: 幽容遂    时间: 2007-1-7 13:57
不会
作者: gres    时间: 2007-1-7 17:19
一般来说,交往不是很深,分手后还能做做朋友,彼此也不会尴尬的,我想不用删QQ也没关系了吧
呵呵,还有一种就是交往的比较深,不管是什么原因分开的,还是狠狠心删了QQ吧,以后再也不要联络便是.......
作者: 杭州佬    时间: 2007-1-7 19:31
干吗删?心虚的人才删
作者: selena    时间: 2007-1-7 19:32
N年前的话题.不会删,但他永远都不会跳动了,哎~
作者: snb_84    时间: 2007-1-7 19:33
引用第4楼gres2007-01-07 17:19发表的“”:
一般来说,交往不是很深,分手后还能做做朋友,彼此也不会尴尬的,我想不用删QQ也没关系了吧
呵呵,还有一种就是交往的比较深,不管是什么原因分开的,还是狠狠心删了QQ吧,以后再也不要联络便是.......

作者: wcywlz    时间: 2007-1-7 20:24
删了好点吧,分手后能做朋友的又有几个呢?
作者: tiger635    时间: 2007-1-7 21:51
所谓的朋友不一定就是好朋友
就是在节日的时候能发条短信
在碰面的时候还能打声招呼
不至于成了陌路 [s:57]
作者: 吐着圈圈发呆    时间: 2007-1-8 10:35
...就算删了谁能保证以后不会再见面的。..
作者: tiramisu    时间: 2007-1-8 11:31
删不删都一样,就是删了又能如何
就跟手机号码一样,倒背如流,甚至她家里的电话
刻在心里那么久,要怎么删!!!
作者: 落羽    时间: 2007-1-8 13:21
我没删,不过估计他是删掉了
作者: 杭州佬    时间: 2007-1-8 13:26
LS的不是要去图书馆的啊?
作者: 落羽    时间: 2007-1-8 13:39
被你发现了.... [s:43]
图书馆是要去滴~~但是不能急在一时~~
作者: 海院の水水    时间: 2007-1-9 19:46
大家继续顶上去` ` `
作者: candy123    时间: 2007-1-9 21:43
闹矛盾时删掉过他的QQ,
但是真的分手了,,,我不确定。。。
作者: ~~爱爱~~    时间: 2007-1-10 22:15
还是很犹豫..........
作者: xjl518    时间: 2007-1-10 22:30
被她删拉,又加了
作者: 小太阳    时间: 2007-1-11 18:03
引用第6楼selena2007-01-07 19:32发表的“”:
N年前的话题.不会删,但他永远都不会跳动了,哎~
经典
作者: 海院の水水    时间: 2007-1-11 18:27
不删~~~反正我的QQ永远不上的~~~都是隐身的~~~~~~~~~~~
作者: 猫猫    时间: 2007-1-11 21:20
你刪什麽刪啊!!!! [s:33]
作者: oο從噺鐦始!    时间: 2007-1-11 22:52
直接拉黑名单了
作者: 瑞琪儿    时间: 2007-1-12 11:37
删掉QQ太幼稚了吧?分手了就不可以做朋友了吗?
作者: 童童    时间: 2007-1-12 16:18
不删
作者: 雨夜窗烛    时间: 2007-1-12 16:24
删了

可是还是记得

怎么忘得了
作者: 海院の水水    时间: 2007-1-12 16:25
引用第21楼猫猫2007-01-11 21:20发表的“”:
你刪什麽刪啊!!!! [s:33]


没说删啊` ` ` ` 冤枉啊` `  `
作者: 雨夜窗烛    时间: 2007-1-12 16:30
引用第26楼海院の水水2007-01-12 16:25发表的“”:



没说删啊` ` ` ` 冤枉啊` `  `


此猫猫是彼猫猫否???
[s:41]  [s:41]  [s:41]
作者: 猫猫    时间: 2007-1-12 23:32
偶是論壇上的貓貓。。。。
作者: 雨夜窗烛    时间: 2007-1-12 23:42
引用第29楼猫猫2007-01-12 23:32发表的“”:
偶是論壇上的貓貓。。。。
  
有什么区别吗
作者: 海院の水水    时间: 2007-1-14 20:30
引用第30楼雨夜窗烛2007-01-12 23:42发表的“”:

  
有什么区别吗

我LP~~~~~~~~~~~~吼吼`  `
作者: 雨夜窗烛    时间: 2007-1-14 20:44
嘿嘿

难怪都是斑竹呢

家族板块啊呵呵~~~~~

祝福一下 [s:55]  [s:55]
作者: 海院の水水    时间: 2007-1-14 20:44
引用第32楼雨夜窗烛2007-01-14 20:44发表的“”:
嘿嘿

难怪都是斑竹呢

家族板块啊呵呵~~~~~
.......


吼吼 `` 先谢谢的说` ` ` ` 西西 `
作者: 雨夜窗烛    时间: 2007-1-14 21:28
水水
居然是缙云ness
激动咧

我是景宁滴、、、、、、
在五云呆过一年
作者: 积累    时间: 2007-1-15 12:23
一定删。毫无保留的删!!
作者: 晶水    时间: 2007-1-19 09:16
不会删的~~
作者: 睡神    时间: 2007-1-19 11:02
这话题很早就讨论过了
作者: mumuyu    时间: 2007-1-20 00:14
引用第23楼瑞琪儿2007-01-12 11:37发表的“”:
删掉QQ太幼稚了吧?分手了就不可以做朋友了吗?
大叔和你说吧。。。做不了朋友滴。。孩子
作者: 热爱大海    时间: 2007-1-20 17:30
没谈过恋爱,不能给有效意见,哈哈! [s:51]  [s:51]
作者: 小太阳    时间: 2007-1-20 17:31
赚点 贝壳...... [s:43]
作者: zxj0051    时间: 2007-1-20 17:31
侬小心点好否好来!
作者: 海院の水水    时间: 2007-1-26 18:50
自己的帖子`` ` 自己顶上去`
作者: 记忆中的泪    时间: 2007-1-27 14:12
哎  为什么要删呢   删了也没用的啊 还是记在心里的呀  所以咯删不删都一样的呢 [s:69]
作者: xyyy    时间: 2007-2-8 00:06
看情况吧  不过已经删过号码了  多少是有用的
作者: 麦克锋    时间: 2007-2-8 10:59
删...........
作者: 记忆中的泪    时间: 2007-2-8 12:47
不会哦  [s:64]
作者: 海院の水水    时间: 2007-2-8 15:44
对我而言 删不删  无所谓~~反正都装死 ``
作者: 迷路的小猪    时间: 2007-2-10 12:06
[mop552]不会
作者: 晶水    时间: 2007-2-13 21:35
不会的闹 [mop002]  [mop002]
作者: 【裳】    时间: 2007-3-2 20:37
加了N次,被刷N+1次
作者: 一点    时间: 2013-12-15 14:25
如果还有念想,就留着。不然就彻底断了所有的联系吧。
作者: 2014新    时间: 2014-1-2 20:28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作者: 2014新    时间: 2014-1-2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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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会变好的    时间: 2014-1-9 20:07
拉黑了QQ,删了手机号,但是空间她照片没忍心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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