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标题: 〖公告〗跳蚤市场版规 [打印本页]

作者: LovGate    时间: 2006-12-31 13:00
标题: 〖公告〗跳蚤市场版规


跳蚤市场行为规范
1、严禁发表或带链接任何无关与交易的帖子,严禁灌水,如果发现将立即删贴,情节严重者立即删ID。

2、关于租房和图书类 买卖信息 应发在子版,租房版和二手书版,违者删!

3、请勿在论坛说脏话、粗口,发布攻击、谩骂、恶意侮辱或嘲笑他人的相关内容文章,违者立即删贴,经劝阻无效后封ID或IP。

4、本论坛有论坛虚拟货币,所有交易建议首选论坛币来支付,不提倡会员之间人民币直接交易,不保障任何私下交易,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5、请勿发布任何商业性质广告贴(包括发木马、病毒等)及虚假消息,发现后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注销ID或者封其IP。

6、在论坛请不要注册多个ID(马甲),一经发现有马甲进入交易区者立即封杀,有特殊情况的请PM版主说明原因。

7、交易时请详细阅读论坛交易区规定,按规定流程交易,减少受骗的机会。凡私下交易出现受骗上当者,本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其他一点建议
一些纠纷的起源是因为买方强行转钱,也就是强买而造成的,所以有以下一些通知请大家在交易过程中注意: 

1、买方如果对卖方的交易物有购买意向,请先发帖报价;如果是一口价,也请你发帖表明你愿意出一口价来购买! 

2、卖方,针对买方的报价,发帖回复确认! 

3、看到卖方的确认帖后,买方可以开始交易! 

4、坚决反对,买方在没有收到卖方的确认帖就转钱的行为!由此造成的纠纷,论坛将对买方所受的损失不予处理! 
 
关于借东西的建议: 

借东西之前,一定要收对方抵押的等值或者价值大于借出物品或者货币的数目的东西,(一些骗子常常先取得你的信任,比如第一次借少一点,然后还你,然后借大笔的BB买东西后消失),不收抵押的物品,出了问题论坛不负责.

此规定自发贴日开始施行,碧海潮声论坛拥有最终解释权.


作者: 海院の水水    时间: 2007-1-1 13:36
支持下`
作者: 火哥    时间: 2007-1-3 22:25
顶先
作者: 狂想001    时间: 2007-1-19 09:36
juedui 支持
作者: msw3099    时间: 2007-4-23 09:57
支持 [s:49]
作者: holymestar    时间: 2007-6-18 19:51
为什么发帖要扣HB,不爽...
作者: 掌心の暧昧    时间: 2007-6-21 23:24
[s:49] 謝謝。。
作者: 沙秋    时间: 2007-7-27 16:03
补充一条
关于广告帖子的定义:
带有明显商业意图,并且帖子内容中有联系方式如:网站地址,手机号码/电话号码,具体位置地址等等.一律视为广告帖.给予删除~
作者: 逍遥法外    时间: 2007-9-2 07:59
定定!大家一定要遵守哦!
作者: 古墓传人    时间: 2007-9-18 07:53
遵守,遵守,再遵守。 [s:43]




欢迎光临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http://www.zjou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