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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阳日见秋风落叶复思飘零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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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草心
时间:
2006-10-30 11:38
标题:
重阳日见秋风落叶复思飘零有感
枝上附纷争,
谁先把日迎。
道旁布阴郁,
树顶显高明。
春惜一时短,
身悬几刻轻。
到头随雨泊,
扫尽是浮名。
作者:
糖果
时间:
2006-10-30 12:08
[mop098] [mop098]
作者:
糖果
时间:
2006-10-30 12:08
很久米有坐过沙发了
爽阿
作者:
糖果
时间:
2006-10-30 12:09
不过,LZ的东西写得很有韵味
作者:
草心
时间:
2006-10-30 14:15
呵呵,过奖 拙作而已
作者:
£风信子
时间:
2006-10-30 22:19
LZ这次没有自谦,这首诗的确一般。
有刻意为之的感觉。
作者:
一剑东来
时间:
2006-11-1 11: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jhx86
时间:
2006-11-2 09:48
支持原创 以后将多来这个版块学习
作者:
tianya5158
时间:
2006-11-2 21:54
草心此诗格律上还欠推敲。
作者:
天平几禾
时间:
2006-11-3 16:36
呵呵LS强求了.一时之感,随兴而为.若你我将五律七绝等作为平生所追求,那么我想LZ也不会如此随意~
作者:
樱雪
时间:
2006-11-3 19:24
引用第9楼
天平几禾
于
2006-11-03 16:36
发表的“”
:
呵呵LS强求了.一时之感,随兴而为.若你我将五律七绝等作为平生所追求,那么我想LZ也不会如此随意~
呵呵~~同感~
作者:
草心
时间:
2006-11-15 02:58
引用第9楼
天平几禾
于
2006-11-03 16:36
发表的“”
:
呵呵LS强求了.一时之感,随兴而为.若你我将五律七绝等作为平生所追求,那么我想LZ也不会如此随意~
呵呵,虽然此诗确实属于信手涂鸦,不登大雅之堂
但个人还是同意文涛兄所言
诗也好,词也罢,如果没有一定的平仄规定,那么读起来肯定就是味同嚼蜡
而五律七绝,时而为之,也未尝不可
不过这首诗虽是信手捻来,出律之处倒也未能参透
还请文涛兄指教
作者:
一剑东来
时间:
2006-11-15 07: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独孤浪云
时间:
2006-11-15 08:03
真罗嗦
作者:
墙角野猫
时间:
2006-11-15 12:02
楼主好文章
作者:
李少言
时间:
2006-11-15 12:40
门里门外,只看意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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