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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告〗【告全体学生书】 [打印本页]

作者: fegor    时间: 2006-9-29 20:12
标题: 〖公告〗【告全体学生书】

告全体学生书

各位同学:

在金风送爽、丹桂飘香的季节里,伴随着欢度国庆的喜庆气氛,浙江海洋学院将迎来4000余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新生及他们的家长,这是学校的一件大事,也是全体师生盼望已久的喜事。

109日至10日,学校将在西校区海鸥广场设立迎新点,热忱欢迎新生及他们的家长。为此,全校上下高度重视此次迎接新生的活动。校领导将亲临现场指导工作;各相关部门的教职工将在各个迎新点为新生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团委、学生会的同学将成为此次活动的志愿者,穿梭于车站、码头和学校之间。大家只有一个愿望:认真,仔细,热情的做好今年的迎新工作。

在此,我们希望全体同学要自觉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前几年迎新工作中,曾出现部分学生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迎新之际,借迎新之名,在车站、码头和校园里向新生违规分发广告、推销通讯卡及开展其它经销业务,这不仅影响了迎新工作的秩序,而且给初次来校的新生和他们的家长留下不良的印象,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声誉。根据学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要求全体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现,一经查实,将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学校是我家,爱护靠大家。让我们动员起来,积极参与到各项迎新活动中去,多一份热情,少一点冷漠;多一份真诚;少一点麻烦,自觉成为校园形象的维护者。

学生处

00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作者: 穷的没早餐    时间: 2006-9-30 11:41
迎接啊  晕  抗议学校屏蔽论坛去还差不多的`~~
作者: selena    时间: 2006-10-2 20:39
LS说得有理!
作者: bikuang_1985    时间: 2006-10-3 19:17
因为爱自己学院,所以才想砍死你
作者: 贱地    时间: 2006-10-3 19:31
借接新生的名义,
阐述我们对学校的观点
阐述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种种,
让家长们跟领导们说去
何谓ZJOU
作者: 草子    时间: 2006-10-3 22:46
引用第0楼fegor2006-09-29 20:12发表的“〖公告〗【告全体学生书】”:
  前几年迎新工作中,曾出现部分学生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迎新之际,借迎新之名,在车站、码头和校园里向新生违规分发广告、推销通讯卡及开展其它经销业务,这不仅影响了迎新工作的秩序,而且给初次来校的新生和他们的家长留下不良的印象,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声誉。根据学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要求全体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现,一经查实,将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又要大学生自主创业.又要不影响迎新次序.
推销通讯卡难道能触犯校纪校规?莫非校纪校规里改了?加了这条?
白痴一样的学校.出张告示吓吓人罢了...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我卖卡碍学校什么事??

作者: 蓝妮子    时间: 2006-10-4 02:18
引用第1楼seunghunsong2006-09-30 11:41发表的“”:
迎接啊  晕  抗议学校屏蔽论坛去还差不多的`~~
说的有理!
积极地响应一下~
作者: 蓝妮子    时间: 2006-10-4 02:21
多一份热情,少一点冷漠;多一份真诚;少一点麻烦
可是学校的部分领导对我们学生又有多少热情有多少真诚呢?
如果你们真的是对我们热情而真诚,
那又为何要在毫无通知的情况下霸道地屏蔽掉了我们的论坛?
这样做的后果,只会让我们感觉到领导的更加冷漠!
作者: xclno1    时间: 2006-10-4 17:58
刚刚看了学校屏蔽论坛的贴
再看这个贴,有种想吐的感觉……
只想大喊一声:州官来放火啦!
作者: wingren    时间: 2006-10-9 13:23
cnm,学校自己可以推销移动卡,别人还不能推销!  xxx  !
作者: xiaohu    时间: 2006-10-21 11:10
腹股沟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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