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标题:
〖求助〗2个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烈焰之拳
时间:
2006-9-1 10:24
标题:
〖求助〗2个问题
学校有没有奖学金的啊?
到了大学该怎么学习呢?和高中很不一样的吧?
[s:41] [s:41] [s:41]
作者:
无泪的遗憾
时间:
2006-9-1 10:25
有的~!
作者:
王宏
时间:
2006-9-1 10: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王宏
时间:
2006-9-1 10: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烈焰之拳
时间:
2006-9-1 11:20
不知道很奇怪吗? [s:43]
作者:
♂心儿♂
时间:
2006-9-1 12:36
一般不挂科。。。成绩在稍微高一点。。。基本上是有奖学金的吧。。。
其实偶也不太清楚的说。。。偶从没想过拿奖学金哪。。。
不过去年开学时学校好象发过个什么奖学金是给大一新生的。。。
好象过本省一本线就有。。。不知道今年有没。。。
作者:
loving
时间:
2006-9-1 12:51
师范类专业只要不挂课就有奖学金拿的,其他专业就要努力一下才能拿奖学金拉!大学生活跟高中是完全两样的,你自己过来慢慢适应吗! [s:49] [s:49]
作者:
糖果
时间:
2006-9-1 13:39
奖学金有的是,如果你是艰苦专业的,比如农学类的,只要不挂科就有钱拿。其他的专业也有123等奖学金,等到了大3还有专业奖学金可以拿。
至于学习么,如果遇到个很负责任的班主任也是有人管的,但是远不会像高中似的填鸭一样。当然最主要的还是看你自己。
作者:
烈焰之拳
时间:
2006-9-1 14:59
明白了 [s:50]
作者:
流泪手心
时间:
2006-9-1 15:01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类奖学金的设立和评定条件
第一条 学生奖学金分为:
1、学校设立的奖学金。
2、校外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的奖学金。
第二条 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在校学习一年以上(优秀学生入学奖除外)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思想品行
好。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严谨踏实,积极进取,成绩良好。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合格。
2、凡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评定学年各类奖学金。
(1)综合测评成绩不合格;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含警告,以下同);
(3)一学年内各课程有一门以上重修者(含选修课);
(4)旷课一节以上者;
(5)毕业班非英语专业本科生未通过CET-4级,专科(高职)生未通过CET-3级。毕业班英语类专业本科生未达到CET-6级70分以上或通过专业英语4级;专科(含高职)未通过CET-4级。
二、学校设立的奖学金
(一)王成海奖学金
第三条 王成海奖学金的评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四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在学年度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评定。
第五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500元,评定比例为3%: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评定比例为10%: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评定比例为15%。
第六条 评定具体要求
(1)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15%名,智育测评须在班前10%名,体育成绩在80分(良好)以上,德育考评优秀。
(2)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名次前30%名,智育测评须在班级前20%名,体育成绩80分(良好),德育考评良好以上。
(3)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40%名,智育测评在班级前40%名,体育成绩75分以上,德育考评良好以上。
(4)毕业前一学年评奖一、二等奖学金申报者,非师范专业本科生须通过CET-4级,专科(高职)生须通过CET-3级。
第七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从新生入学的第二学年开学时评定,以后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班可在最后一学期进行。
(三)、专业奖学金
第八条 我校的师范类专业、艰苦专业实行专业奖学金制度。
第九条 专业奖学金设四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元,评定比例5%: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评定比例15%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元,评定比例20%:四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评定比例50%。
第十条 评定具体要求
(1)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15%名,智育测评成绩须在班级前10%名,体育成绩在80分(良好)以上,德育考评优秀。
(2)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30%名,智育测评成绩须在班级前30%名,体育成绩80分(良好),德育考评良好以上。
(3)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50%名,智育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名,体育成绩75分以上,德育考评良好以上。
(4)毕业前一学年评奖一、二等奖学金申报者,非师范专业本科生须通过CET-4级,专科(高职)生需通过CET一3级。
(5)四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合格,无重修,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四)单项奖学金
第十一条 单项奖学金在未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专业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学生中评定,必须基本具备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的评比条件,同时在某一方面有较突出表现者。
第十二条 单项奖学金按院(系)学生数的10%比例评定,奖金每人每学年500元。单项奖学金和专业四等奖学金可以兼评,只发放一项奖金。学生在学年内可最多获得两项单项奖学金。
第十三条 各单项奖学金的名称和具体评定条件:
1、学科成绩优秀奖,用于奖励学习成绩突出者,包括学习上有独到的见解,某一学科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评奖比例3%。
2、社会工作奖,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者,评奖对象为任期满一学年的寝室长以上各级学生干部(包括各社团主要负责人),评奖比例2%。
3、实践活动奖,用于奖励在教学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者。教学实践活动主要指生产(教学)实习、实验教学、实验技术等方面: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社会调查、第二课堂、科技服务、下乡劳动等方面,评奖比例2%。
4、文体科技活动奖,用于奖励国家、省、市文体比赛的获奖者,文艺体育比赛中个人或团体比赛获得前三名者,评奖比例3%。
(五)优秀学生入学奖
第十四条 为提高生源质量,鼓励更多优秀考生报考我校,特设立优秀学生入学奖。
1、考成绩理科在全省前100名,文科在前100名的考生,志愿填报并被我校录取的,入学后,发一等奖学金一万元,免4年学费。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重点大学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入学后,发二等奖学金2000元。
三、校外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的奖学金
第十五条 校外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的奖学金,按各自的章程或条例评比。
四、奖励办法
第十六条 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或奖学金设立单位发给奖学金、荣誉证书,将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学校发文公布全部获奖学生名单。(专业四等奖学金只发放奖金)
第十七条 学生在同一学年分别获多项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其荣誉称号可以兼得,并发给所获奖学金中最高金额的一项奖学金。
第十八条 获奖限定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单项奖”不可兼得。
2、每位学生最多可同时获得不同类的两个单项奖。
五、评选程序
第十九条 各类奖学金,除有特别规定外,均按月(一年10个月计)发放。
第二十条 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在第二学年初进行,毕业班在最后一学期进行,在德、智、体综合记实测评的基础上开展。
第二十一条 各院(系)根据学生的德、智、体综合测评结果和评奖条件,评选各级各类奖学金的初步名单,并结合评选比例和各班总体表现统一考虑,适当平衡。
第二十二条 各院(系)应认真组织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奖工作要求做到“四公开”,即评选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评奖结果公开。
第二十三条 获奖的初步名单在院(系)内张榜公布,接受师生的监督。一周内无异议的,各院(系)确定建议获奖名单,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汇总、学校分管院长审批后,发文表彰。
第二十四条 各院(系)要做好奖学金、荣誉证书、奖品等的发放及学生奖励登记表的填写、进档工作
作者:
chenkai6670
时间:
2006-9-1 17:51
学习主要还是靠自己,只要努力大学拿奖学金还是可以的,人人都有机会
欢迎光临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http://www.zjou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