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5楼之印于2006-06-12 17:03发表的“”:
楼上的,这是心痛的感觉 [s:1]
引用第14楼一头雾水于2006-06-13 01:01发表的“”:
我的财路没了。winday属于侵权行为。
我预计我的故事会有超过5000的纯利润。
但是由于winday的不良行为影响了我的收入。
强烈要求winday为他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赔偿我的利润5000在加上精神损失费5000共计10000RMB
引用第37楼深深于2006-07-18 20:45发表的“”:
切,你怎么不去抢啊,好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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