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出处:http://www.zjoubbs.com/viewthrea ... page=1&toread=1
日前,论坛学生与学校教务处发生争执,我想有必要对论坛所以会员作出调节,以促进师生之间和睦相处。努力营造社会主义和谐校园。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每个网站的论坛也日渐“闹猛”,成为人们发表言论、交流思想的一个新空间。随之而来的是一些人的错觉:因为网络是虚拟的空间,与现实社会不相同,所以可随意发帖子进行“自由发言”,这样的想法是十分有害和危险的。
其实,早在2000年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作出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明确了通过互联网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煽动颠覆国家、破坏社会安定等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通过网络故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行为,也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网论”也不例外。在网上发帖子同样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公德,有可能破坏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帖子绝对不能发,有可能损害公民或单位名誉和利益的帖子千万要慎发,批评性言论也一定要有根据、有出处,避免出现“义愤说错话”而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网论”与现实中发表言论一样,必须有据,有理、合情、合法。我想大家应该严格按照论坛守则来维护论坛的正常秩序。帖子中不应该有严重的粗话、脏话(这点有时我也没做好),不得有指名辱骂等言论,如果现实中遇到他人之行为损害了您的利益,也请不要刻意以指名等发泄方式来损害他人形象,应该做到文明、有序、有理的发表看法。切不可恶意中伤他人。相反,如果被指责的当事人在现实生活中请注意自己的言行,我想一人职责你,那有可能是中伤,二个人职责你那也许是串谋,但是等到每个人都要职责你时,那么请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背离了社会……最后我希望大家能在论坛里和睦相处,充分体现论坛交流的功能。
文明上网,文明发帖,做到“网论”不“妄论”,共同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这也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个重要方面。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0 19:56发表的开言论控制之先河 步0580之后尘:
今日闲来上网,收到短消息一封。内容贴如下:
收到此信,让我忽有熟悉的感觉,特别是一些“官方语言”让我想到了0580club,(当然此信中诸多的错字别字是够不上“官方”水平的)。但纵使在0580club的啊土时期,也没有以系统消息的形式,告诫广大论坛会员要注意自己的言论的。
.......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0 19:56发表的开言论控制之先河 步0580之后尘:
今日闲来上网,收到短消息一封。内容贴如下:
收到此信,让我忽有熟悉的感觉,特别是一些“官方语言”让我想到了0580club,(当然此信中诸多的错字别字是够不上“官方”水平的)。但纵使在0580club的啊土时期,也没有以系统消息的形式,告诫广大论坛会员要注意自己的言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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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0 19:56发表的开言论控制之先河 步0580之后尘:
今日闲来上网,收到短消息一封。内容贴如下:
收到此信,让我忽有熟悉的感觉,特别是一些“官方语言”让我想到了0580club,(当然此信中诸多的错字别字是够不上“官方”水平的)。但纵使在0580club的啊土时期,也没有以系统消息的形式,告诫广大论坛会员要注意自己的言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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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不是马甲于2006-04-10 20:36发表的:
啊土时期的是0580HY
0580CLUB仍旧是属于这个论坛的兄弟域名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0 20:49发表的:
哈哈,我的英语太差了太差了,好在我的国语还好,好在我也没有以系统的名义发给全部用户。
错字连篇真是丢尽zjoubbs的脸了!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0 20:49发表的:
哈哈,我的英语太差了太差了,好在我的国语还好,好在我也没有以系统的名义发给全部用户。
错字连篇真是丢尽zjoubbs的脸了!
下面是引用D___C于2006-04-10 20:55发表的:
讲话噶这么冲~
真想骂人~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0 21:01发表的:
想骂就骂吧,反正大家都不是版主或者管理员。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0 21:01发表的:
想骂就骂吧,反正大家都不是版主或者管理员。
下面是引用雨寒于2006-04-10 21:07发表的:
又来写错别字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在您眼中好象我们论坛的斑竹和管理员都是想骂就骂的喽!!不知道这样的话论坛斑竹是否会同意您的看法,如果同意的话可能您的高见对我们论坛的发展有所启发
下面是引用selena于2006-04-10 21:01发表的:
BOSS好幽默
嘎嘎
下面是引用selena于2006-04-10 21:08发表的:
偶从不在论坛上骂人的闹
嘎嘎
下面是引用雨寒于2006-04-10 21:09发表的:
哎呀,又写错别字了呢,都被人家笑话了呢?/嘎嘎,再怎么幽默也是低级错误啊,实在不应该,SP你说对不??哈哈
下面是引用selena于2006-04-10 21:11发表的:
偷偷摸摸做的
本来就紧张嘛
.......
下面是引用不是马甲于2006-04-10 21:16发表的:
这个论坛校内还是有几个老师在关注的
毕竟是我们的老师,适当尊敬是应该的
只要不把话说的过于难听,适当抱怨也没什么的
毕竟是学生的心声,校方也能参考
下面是引用不是马甲于2006-04-10 21:16发表的:
这个论坛校内还是有几个老师在关注的
毕竟是我们的老师,适当尊敬是应该的
只要不把话说的过于难听,适当抱怨也没什么的
毕竟是学生的心声,校方也能参考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0 21:35发表的:
管理员和普通会员享有的权限是不一样的,所要履行的义务当然不一样。
说白了,我作为普通会员可以骂你管理员,但是你管理员不可以来骂我,当然你用你的马甲来骂我是绝对可以的。
注:这个“我”是泛指所有普通会员,这个“你”也是泛指所有管理员和版主,并不是特指。
下面是引用雨寒于2006-04-10 21:44发表的:
斑竹不就成了受气桶哦呵呵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0 21:48发表的:
要么允许它的存在,要么删帖删号,斑竹是有斑竹权限的。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0 21:56发表的:
我是泛指权限
下面是引用雨寒于2006-04-10 22:08发表的:
论坛要不管理呢,要管理就要有权限。那你为什么不说国家有行政执法权呢,正因为有些人不安分守己,才会出现法律,才有权利与义务之分了!!真是越说越没有头脑了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0 20:13发表的:
我在做文章,诸位也在做文章啊~
我做文非为说事但为讽人。
诸位做文非为达人但为达上。
.......
下面是引用selena于2006-04-10 22:40发表的:
LS的是马甲??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0 22:41发表的:
被骗了 被骗了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0 22:45发表的:
知道了,Smart是大S
下面是引用D___C于2006-04-10 22:40发表的:
表管教务处老师~
跟我们没关系~
貌似,DC是正版~
下面是引用草子于2006-04-10 22:49发表的:
猫猫...小S指的是sea forever dry
不是SP!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0 22:50发表的:
?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0 19:56发表的开言论控制之先河 步0580之后尘:
今日闲来上网,收到短消息一封。内容贴如下:
收到此信,让我忽有熟悉的感觉,特别是一些“官方语言”让我想到了0580hy,(当然此信中诸多的错字别字是够不上“官方”水平的)。但纵使在0580hy的啊土时期,也没有以系统消息的形式,告诫广大论坛会员要注意自己的言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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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所言,是否过于敏感?
本站现作为海院的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论坛,则必须对学校负责,有些言语,必须给予一定的控制
虽然如楼主所言,不必以如此官方的语言色彩来进行阐述,但给予一个些忠告难道犯错?注意言论难道不可取?该信只是告之“控制”而非“禁止”,关于“必须有据,有理、合情、合法”是否错误?
难道您认为作为一个论坛,对于言论应该给予无限的自由度?您要知道,在街上裸体,警察叔叔们可是会抓你的。
该信所引的律法谨在于告诉大家,我国,有这样的律法,我们,应当遵守这个法律,楼主何必定欲指其为“压”?
你告诉大家,论坛欲“达上”而你在“讽人”,但你为又何讽?我只知道,你大大讽刺了这名管理员书写错别字,但也请一注意,他写的,是信,而非公文,难道您老在写信时从没出过错字?若真没,那我可只能佩服你真有足够的时间去浪费了。想想也是,雨寒在办公期间仓促而就的一篇告之信写出了错别字,而您却时间富余,时间全用在了讽刺他人和写你自己的无别字信上了,厉害厉害,而且更佩服你的肚量,从不理解他人应该是你最大的优点了,哪日向你学学。
另指一点,您说:“但是依据我的认知和了解,我感觉至少在这个问题上管理高层的意见是存在分歧的。”请问:了解如何依据?小生不才,国语不好,但感觉这个搭配怪怪的,也许是自己小学没读好吧,不懂怎么样去“依据认知和了解”,只好向这位国语高深的不世齐材请教了。
本站的确在初期以自由为宣传标语,但是自由,是在有限度下的自由!楼主既然这么喜欢毫无限度的自由,那小可就期待今年的夏天 能够看见您无限自由的身体啦,注意噢,天气炎热,可千万让您的身体无限自由呀,万一一不小心挂了两片树叶在胸前或者挂了些许布缕,导致如此美妙的玉体出汗,您可就罪过大咯~~!!你在你在主题帖内说“自己扇自己嘴巴的事情,我不会做”,希望这次别扇你自己的嘴巴,因为,我的眼睛很期待你无限自由的肉体~!
下面是引用海洋之猩于2006-04-10 22:53发表的:
我100%的全身心的支持楼主!
顺带BS一下这位爱写错别字的管理员大人。
这就是那公开信: http://www.zjoubbs.com/read.php?tid=26628
100%和全身心重复累赘。
另外,在修辞词后应用“地”而非“的”,请别错别字,不小心被人BS了可不好
下面是引用mad100于2006-04-11 07:03发表的:
100%和全身心重复累赘。
另外,在修辞词后应用“地”而非“的”,请别错别字,不小心被人BS了可不好
下面是引用海洋之猩于2006-04-11 09:49发表的:
就象楼主所说的,SYSTEM代表整个论坛的形象,你们高高在上,你们写错别字和我写错别字是完全不一样的性质哦! 就象我之前说的,论坛里骂骂人和SYSTEM所说的有人冒充警察发布虚假消息,也是完全不一样的性质哦!
.......
论坛没有任何人高高在上,曾经说过很多次~!论坛是属于大家的, 属于任何一个个人。论坛创办者对此论坛也仅有无限的物质和精神投入,没有任何的回报。也不具有拥有权,请勿随意言语。你的“高高在上”别用于他处,这位朋友也拥有自己的论坛,请你问一下自己,你有没有高高在上的感觉!若有,说明你的论坛很失败!若没有,就别在这词强加在别人身上!
还有,是否一定要追究于错别字而针对某人?请你们理解一下这位管理员当时的书写环境!在上班时间,顶着一定的风险写如此一段话,请你转换立场,他是出于什么目的?是关心论坛,还是为了显示自己的高高在上?假如是你,在上班时间,是否会冒被训而去理会论坛?请不要如此狭小心肠!多理解他人,也给自己一点快乐!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0 20:49发表的:
哈哈,我的英语太差了太差了,好在我的国语还好,好在我也没有以系统的名义发给全部用户。
错字连篇真是丢尽zjoubbs的脸了!
下面是引用mad100于2006-04-11 10:14发表的:
鲜花
下面是引用闲趣宝贝于2006-04-11 10:29发表的:
没事,别紧张。形式是必要的,他贴他的,我们发我们的。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1 09:09发表的:
我早就说过,这是一个历史怪圈。
历史上任何一个王朝(包括现在这个),在取得政权之前,必是卧薪尝胆、兢兢竭力、躬身体下,莫不如此,然而取得政权之后,便什么样的事情都做了,不但做他以前反对的,而且做的更甚。
当然这个说的大了,推及至这个论坛。
.......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0 21:26发表的:
对版主和普通会员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作为管理员和版主,你要允许你的普通会员犯错,而你自己则不能犯错。
下面是引用selena于2006-04-10 22:26发表的:
那倒也是
那帖子也没说什么嘛
也许过激的话都被删了
可教务处那老师也太夸张了
还要查具体的人
.......
下面是引用蜷缩墙角独泣于2006-04-11 11:29发表的:
终于知道很多事情只是噱头而已,以前是,现在还是。
下面是引用海洋之猩于2006-04-10 22:53发表的:
我100%的全身心的支持楼主!
顺带BS一下这位爱写错别字的管理员大人。
这就是那公开信: http://www.zjoubbs.com/viewthread.php?tid=2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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