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标题: 碧海潮声告全体会员的一封公开信 [打印本页]

作者: 雨寒    时间: 2006-4-10 23:16
标题: 碧海潮声告全体会员的一封公开信
[g]“网论”莫成“妄论”[/g]

日前,论坛学生与学校教务处发生争执,我想有必要对论坛所以会员作出调解,以促进师生之间和睦相处。努力营造社会主义和谐校园。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每个网站的论坛也日渐“闹猛”,成为人们发表言论、交流思想的一个新空间。随之而来的是一些人的错觉:因为网络是虚拟的空间,与现实社会不相同,所以可随意发帖子进行“自由发言”,这样的想法是十分有害和危险的。
其实,早在2000年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作出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明确了通过互联网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煽动颠覆国家、破坏社会安定等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通过网络故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行为,也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网论”也不例外。在网上发帖子同样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公德,有可能破坏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帖子绝对不能发,有可能损害公民或单位名誉和利益的帖子千万要慎发,批评性言论也一定要有根据、有出处,避免出现“义愤说错话”而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网论”与现实中发表言论一样,必须有据,有理、合情、合法。我想大家应该严格按照论坛守则来维护论坛的正常秩序。帖子中不应该有严重的粗话、脏话(这点有时我也没做好),不得有指名辱骂等言论,如果现实中遇到他人之行为损害了您的利益,也请不要刻意以指名等发泄方式来损害他人形象,应该做到文明、有序、有理的发表看法。切不可恶意中伤他人。相反,如果被指责的当事人在现实生活中请注意自己的言行,我想一人指责你,那有可能是中伤,二个人指责你那也许是串谋,但是等到每个人都要职责你时,那么请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背离了社会……最后我希望大家能在论坛里和睦相处,充分体现论坛交流的功能。
文明上网,文明发帖,做到“网论”不“妄论”,共同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这也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个重要方面。

作者: 浪人龙    时间: 2006-4-10 23:18
沙发! [s:2]
作者: 浪人龙    时间: 2006-4-10 23:19
坐的值了  慢慢 拜读~~
作者: 希望    时间: 2006-4-10 23:20
我想大家应该不是故意的,只是发泄一下罢了。有了LZ你的这份信,我想大家以后会引起注意的,哈
作者: amwzhenyu    时间: 2006-4-10 23:24
支持下
辛苦咯
作者: 邂逅月光下    时间: 2006-4-10 23:26
发泄有度
发贴有理
作者: 爱的就是锋    时间: 2006-4-10 23:33
顶下!
作者: 海洋之猩    时间: 2006-4-10 23:41
个人认为,楼主没必要扯出这么大的什么法呀、规则呀。你想吓人吗? 要知道吵架也是沟通的一种方式。说的再难听点,我今天骂了你,你要去法院告我,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今天用这个ID在上的人就一定是我吗?呵呵~  你拿出证据来先。

当然,“帖子中不应该有严重的粗话、脏话,不得有指名辱骂等言论”,这是非常合情合理的要求,网友们都应该遵守,吵架也应该讲道理,谩骂那是泼妇做的事情。“‘网论’与现实中发表言论一样,必须有据,有理、合情、合法”“应该做到文明、有序、有理的发表看法。切不可恶意中伤他人”,这些都是做人最基本的准则,无论你是在上网还是在现实中,都应该要遵守。做人嘛,饭可以多吃,话不能乱讲。

最后说一句,管理员大人,你有错别字,是“指责”不是“职责”。写公开信这么隆重的事,最起码写完检查一遍嘛~ [s:2]
作者: 恒温17℃    时间: 2006-4-10 23:44
晕....
作者: 雨寒    时间: 2006-4-10 23:50
下面是引用海洋之猩于2006-04-10 15:41发表的:
个人认为,楼主没必要扯出这么大的什么法呀、规则呀。你想吓人吗? 要知道吵架也是沟通的一种方式。说的再难听点,我今天骂了你,你要去法院告我,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今天用这个ID在上的人就一定是我吗?呵呵~  你拿出证据来先。

当然,“帖子中不应该有严重的粗话、脏话,不得有指名辱骂等言论”,这是非常合情合理的要求,网友们都应该遵守,吵架也应该讲道理,谩骂那是泼妇做的事情。“‘网论’与现实中发表言论一样,必须有据,有理、合情、合法”“应该做到文明、有序、有理的发表看法。切不可恶意中伤他人”,这些都是做人最基本的准则,无论你是在上网还是在现实中,都应该要遵守。做人嘛,饭可以多吃,话不能乱讲。

最后说一句,管理员大人,你有错别字,是“指责”不是“职责”。写公开信这么隆重的事,最起码写完检查一遍嘛~ [s:2]
这样的例子很多:


http://www.0574bbs.com/dispbbs.asp?boardid=62&id=281733
慈溪市公安局查处一起网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
相信网民还记得昨天(3。10)中午12:32有网民“自由旗帜”在三北论坛上以慈溪市公安局的名义发布了一则消息称慈溪白骨案查明真相,白骨另有其人,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释放云云,下午2时许,发布此虚假信息的当事人龚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对龚某处治安拘留五天的决定。



慈溪白骨案遇害者死因成谜,读者网民议论纷纷 一网民发布虚假消息被拘五天
http://www.77j.cn/bbs/dispbbs.asp?boardid=93&id=16137



http://www.cnnb.com.cn/gb/node2/ ... ject7ai1282047.html
东南商报一网民发布虚假消息被拘五天
[g]等[/g]
[g]等[/g]
[g]等[/g]
[g]为了您和论坛,请配合![/g]
作者: 海洋之猩    时间: 2006-4-10 23:53
下面是引用雨寒于2006-04-10 15:50发表的:
这样的例子很多:


http://www.0574bbs.com/dispbbs.asp?boardid=62&id=281733
慈溪市公安局查处一起网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
相信网民还记得昨天(3。10)中午12:32有网民“自由旗帜”在三北论坛上以慈溪市公安局的名义发布了一则消息
.......

你也不看看他冒的是哪里的名头?  他这是彻底的过分了。和现在碧海潮声这里大家发发牢骚,骂骂老师,是完全不同的性质!
作者: 海蓝色的沙    时间: 2006-4-10 23: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uangshili    时间: 2006-4-10 23:59
[s:4] 同意LZ的,
支持!
作者: 恒温17℃    时间: 2006-4-10 23:59
[g]0/0/适可而止[/g] [s:4]
作者: selena    时间: 2006-4-11 00:02
大家文明用语
都是大学生了
不是小孩子了闹
嘎嘎
作者: 雨寒    时间: 2006-4-11 00:30
下面是引用海洋之猩于2006-04-10 15:53发表的:


你也不看看他冒的是哪里的名头?  他这是彻底的过分了。和现在碧海潮声这里大家发发牢骚,骂骂老师,是完全不同的性质!
举这个例子只是说明能查到具体的人,而非你所想的,而且我发这个并非单单为了教务处这件事,而是所有发帖最基本的礼节,也就是论坛守则里规定的内容的重审!!
作者: 模糊视线    时间: 2006-4-11 00:39
相信人类都是很文明的!!
作者: 草子    时间: 2006-4-11 00:47
[g]3/3/看的累了!![/g]
作者: selena    时间: 2006-4-11 02:08
在哪儿闹?
我怎么米有看到?
作者: peetiy    时间: 2006-4-11 02:34
适可而止就好啊
作者: selena    时间: 2006-4-11 02:39
9494
不过如果老是调查这个调查那个
谁还敢说真话
嘎嘎
作者: 觉悟的零    时间: 2006-4-11 04:08
真是非常的郁闷!~!!~!~!~
HOHO~~~
作者: 睡神    时间: 2006-4-11 04:47
我是个好孩子,从不乱说话,呵呵
作者: smiler    时间: 2006-4-11 05:01
没想法
作者: 寒江雪    时间: 2006-4-11 06:09
我赞成有理、有利、有礼、有节
该说的就要说,要拿出证据,不能空口无凭
不要动粗口
以事实服人
作者: selena    时间: 2006-4-11 06:11
下面是引用寒江雪于2006-04-10 22:09发表的:
我赞成有理、有利、有礼、有节
该说的就要说,要拿出证据,不能空口无凭
不要动粗口
以事实服人

支持
嘎嘎
作者: 雨寒    时间: 2006-4-11 06:12
下面是引用寒江雪于2006-04-10 22:09发表的:
我赞成有理、有利、有礼、有节
该说的就要说,要拿出证据,不能空口无凭
不要动粗口
以事实服人
谢谢支持
作者: 寒江雪    时间: 2006-4-11 06:20
呵呵,这些话想说很久了
一直觉得论坛上的某些同学太……(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做为一个大四的学生,作为一个在很多部门工作过的学生,相比其他同学,我更能同时从学生和学校两个角度看问题。我一直认为,学生和学校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但是毕竟学生和学校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样,所以矛盾再所难免
我反对学生把自己的立场放在学校的对立面上,更反对动不动就动粗口
希望学校更能多为学生想想,同学们也应该理智成熟一些,摆事实,讲道理(会不会又遭人骂?)
骂吧,以后大家可能想法会不一样了……呵呵
作者: selena    时间: 2006-4-11 06:23
LS的说得好
但一个人生气的时候是很难理智的
嘎嘎
作者: 寒江雪    时间: 2006-4-11 06:32
呵呵是的。理解,有时候是这样子的
还但是不能动粗口,这是个修养问题:)
作者: selena    时间: 2006-4-11 06:32
偶不说粗话的
就是激动一点
嘎嘎 [s:2]  [s:2]
作者: 海洋之猩    时间: 2006-4-11 06:38
下面是引用雨寒于2006-04-10 16:30发表的:

举这个例子只是说明能查到具体的人,而非你所想的,而且我发这个并非单单为了教务处这件事,而是所有发帖最基本的礼节,也就是论坛守则里规定的内容的重审!!


首先,我是非常拥护你来整顿论坛次序的,聊天或是吵架都可以,但是讲粗话确实不应该。(我的个人意见)

其次,我的意思不是说在网上做了犯罪的事警察查不到,警察要查的话当然是可以查到的,每个人的上网记录在电信那里都有。我的意思只是说,论坛需要轻松的气氛,你作为管理员没必抬出法律这么严肃的东西来压人,目前论坛里大家只是发发牢骚,骂骂老师罢了,这还不用上升到犯罪这个层面上去警告。这是大学生的论坛,相信来的人多多少少都懂点法。不会乱说话到很离谱的程度。

再次,你错别字出现好多处了,身为论坛顶层的管理员,写的又是这么严肃的东西,这很不应该吧?!

[s:7]  [s:7]  [s:7]
作者: selena    时间: 2006-4-11 06:41
人家BOSS是上班的时候偷偷的写的闹
可以理解啦
嘎嘎
作者: 海洋之猩    时间: 2006-4-11 06:43
BOSS?

原来身份不一样啊,难怪思想这么严肃。其实论坛里吵吵闹闹又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用这么紧张。
作者: 寒江雪    时间: 2006-4-11 06:50
下面是引用selena于2006-04-10 22:32发表的:
偶不说粗话的
就是激动一点
嘎嘎 [s:2]  [s:2]
MM一直很好的啊
最近把头发剪啦?
作者: 啊笨笨    时间: 2006-4-11 06:54
下面是引用海洋之猩于2006-04-10 22:38发表的:
首先,我是非常拥护你来整顿论坛次序的,聊天或是吵架都可以,但是讲粗话确实不应该。(我的个人意见)

其次,我的意思不是说在网上做了犯罪的事警察查不到,警察要查的话当然是可以查到的,每个人的上网记录在电信那里都有。我的意思只是说,论坛需要轻松的气氛,你作为管理员没必抬出法律这么严肃的东西来压人,目前论坛里大家只是发发牢骚,骂骂老师罢了,这还不用上升到犯罪这个层面上去警告。这是大学生的论坛,相信来的人多多少少都懂点法。不会乱说话到很离谱的程度。

再次,你错别字出现好多处了,身为论坛顶层的管理员,写的又是这么严肃的东西,这很不应该吧?!

9494,想当年我也被搞过,不就是请去和老郭同志还有我们学院书记聊了聊天、喝了喝茶、抽了抽烟嘛。。。。

其实吧,只要不违法,被他们查到了又能怎么样呢?!
作者: D___C    时间: 2006-4-11 07:12
楼上的 你谁?  小心我扁你 [s:2]
作者: 香烟和酒    时间: 2006-4-11 15:10
4/4/0
作者: 秀泽    时间: 2006-4-12 05:48
下面是引用啊笨笨于2006-04-10 22:54发表的:


9494,想当年我也被搞过,不就是请去和老郭同志还有我们学院书记聊了聊天、喝了喝茶、抽了抽烟嘛。。。。

其实吧,只要不违法,被他们查到了又能怎么样呢?!



"我们学院书记聊了聊天、喝了喝茶、抽了抽烟嘛。。。。"的确如此,都是人嘛都有缺点,怎么说呢.2个字正常
作者: selena    时间: 2006-4-12 05:49
下面是引用寒江雪于2006-04-10 22:50发表的:

MM一直很好的啊
最近把头发剪啦?

你怎么知道类?
作者: 秀泽    时间: 2006-4-12 05:51
路过...听到...巧合...自然
作者: 睁    时间: 2006-4-12 05:51
中国就爱这样
什么都一板一眼的......




欢迎光临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http://www.zjou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