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标题: 〖求助〗她喜欢我吗? [打印本页]

作者: wavyhair    时间: 2005-12-27 19:42
标题: 〖求助〗她喜欢我吗?
你们说只要付出真心就可以得到她的心吗?
    世界上真的有真爱存在吗?
    女孩经常对男孩说:“你要对我好哦!” 可是……
    对对方太好会给她带来压力吗? 会使她心理失去平衡吗? 对她太好也是个错误!  我终于明白!
   女孩说“我喜欢你”  那代表什么?  她答应你做你的女朋友了,又代表了什么?似乎一切都很美好!
    有一天她和你说我们互相忘记吧,没有任何理由,只是因为我在圣诞节送了她一束玫瑰,是我对她太好的缘故吗?
    玫瑰的力量有那么大吗?可以让喜欢你的人更加喜欢你,说喜欢你的人突然说要分手!
    我以为甩掉恋人常是男人做的,原来女人也会这样做,而且是更加绝情,没有让你说话的机会!
    她曾经和我说 如果有一天她离开我是有不得以的原因的,不是感情的原因。我不知道该如何去理解她的这句话。当她说要互相忘记的时候却不告诉我为什么?
   前一天是暧昧的通话 ,后一天要互相忘记,让人怎么去接受啊!
   我越来越怀疑,真心的付出意味不了什么,只能使自己伤的更深!
    那晚,我流泪了,为一个抛弃我的女孩流泪了!
   
   越是失败我越是不甘心!
   我真的不会谈恋爱吗?  我想去证明!   不知怎得,失败我就越想有个女朋友,如果你有意,请与我联系691746。 我知道,此时对于你来说是不公平的,似乎我是想找一个来取代她的位子,我在忘记她之后接受你的。但是,如果你只是想玩玩的,请你告诉我,我不想再一次的真心付出,带来的又是深深的伤害!
   我知道自己今天所为有许多不妥之处,有降低自己人格之处,但没办法,发了之后我心理会舒服些的!
   真的,心里很难过!很难过!如果你只是想和我聊聊天的我也欢迎,但我不希望是有人故意捣乱!

   
   [p:4]
作者: 风涌月影    时间: 2005-12-27 19:47
前半部分不错,,
后半部分,,看了之后感觉就是怪怪的,,
就像楼主说的一样,,
是不是有降低人格之嫌啊?

说了不该说的话,,憋着不舒服,,说了
LZ莫介意才是 [s:5]
作者: wavyhair    时间: 2005-12-27 19:53
谢谢你这么说!我也是说了 扁着的话  就当我在这发泄吧!  心里难受!  别介意!
作者: 追尘    时间: 2005-12-27 20:00
从此,这个世上又多了一个伤心人啊!
作者: RmLong    时间: 2005-12-28 02:46
看来你应该报复一下她
也许你就会好过些
作者: 风涌月影    时间: 2005-12-28 09:13
下面是引用RmLong于2005-12-28 02:46发表的:
看来你应该报复一下她
也许你就会好过些
怎么可以报复呢?
万一那个女的真的有苦衷呢?
如果有苦衷的话,,女的本来就很痛苦了,,你还横加一脚,,这像男子汉的所为吗?
分手都分手了,,还是祝福她下吧,,当然也要祝福楼主自己下,,呵呵
作者: smiler    时间: 2005-12-28 09:22
送一束玫瑰给喜欢的人很正常,她拒绝只能说明她一开始(至少现在)就不想和你成为甜蜜一对
作者: 晚枫    时间: 2005-12-28 12:25
这年头怎么受伤的都是男人啊???????
作者: RmLong    时间: 2005-12-28 17:37
下面是引用风涌月影于2005-12-28 09:13发表的:

怎么可以报复呢?
万一那个女的真的有苦衷呢?
如果有苦衷的话,,女的本来就很痛苦了,,你还横加一脚,,这像男子汉的所为吗?
分手都分手了,,还是祝福她下吧,,当然也要祝福楼主自己下,,呵呵
我当然知道了
作者: 风涌月影    时间: 2005-12-29 17:14
下面是引用RmLong于2005-12-28 17:37发表的:

我当然知道了
果然真人不露相,,赞一个
作者: 乐怡    时间: 2005-12-30 19:12
啊哦~~真是沉痛哦~~
还年轻,不要被这些事情牵绊
作者: 睁    时间: 2005-12-31 21:18
没事
楼主

光明
就在
]前面
作者: derek897    时间: 2006-1-1 23:42
顶~~~~~~~~~~~~~~~~~~~~~~~~
作者: 浪依寒    时间: 2006-1-2 17:54
正常的啦
作者: 色恩    时间: 2006-1-2 17:59
女人是祸水阿,祸i水
作者: smiler    时间: 2006-1-2 18:40
下面是引用色恩于2006-01-02 17:59发表的:
女人是祸水阿,祸i水


得看是什么女人
作者: 小天天    时间: 2006-1-23 14:04
分手本来就不需要理由
因为理由的存在是为了挽回这段感情
楼主不必太伤心拉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作者: 紫色樱花    时间: 2006-1-23 15:54
同意楼上的~~
感情不一定你付出了就有回报的~~
既然已经分手就不用太留恋了~~
你会碰到更好的!!
作者: 木林森    时间: 2006-2-24 19:33
不就 分手吗  我还情人节那天分手哦   多好的日子啊    [s:2]
作者: 零下一度    时间: 2006-4-10 00:26
唉。。。。。。。




欢迎光临 碧海潮声大学生网 (http://www.zjou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