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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手了,我还能叫你宝贝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可米大爷    时间: 2005-11-1 21:58
标题: 分手了,我还能叫你宝贝吗?
两年前的那个冬天,我们走到了一起,你让我知道了爱,知道了痛,我为你开心,为你流泪。一直以来,我相信是缘分让我们走到了一起,遇见了你,让我变得自信,我感谢上苍,让我遇见了你。
   依然记得我们相处的点点滴滴,从第一次见面,牵手到和你看电影,逛街,通宵------开心的,伤心的往事一幕幕在我脑海闪过。如今,这一切都只能靠回忆了吗?我们之间的障碍可以跨越吗?我对你说过“没有父母祝福的婚姻是不幸福的”但是没有了你的我,没有了我的你,在以后的路上,还会再相信爱情,还会有勇气再去爱了吗?!
   宝贝,我知道你很为难,一面是养育了你20多年的父母,一面是我,我不想让你为难,选择了离开,但是离开你的日子,我可以说是煎熬,我不知道你过得还好吗?我没有勇气拨通那个电话,即使很想听见你的声音,但是我怕,怕我没有勇气说话,怕我会流泪,我们之间就只能是这个结局了吗?你做了你妈妈的乖女儿,但你却做了爱情的逃兵!但是宝贝,我不会怪你,只想你能好好照顾自己,没有我的日子,没有人告诉你注意身体;没有人在你生病时给你买药;没有人告诉你天冷了多加衣服;没有人和你斗嘴;也没有人为你把紧锁的眉头展开。答应我,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也许你以后还会遇到比我更好的人,但是,请你不要把我忘记。
   你告诉我要一直知道我的消息,不是我不想,只因为这样做让我如何能放下你。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你,面对我依然相爱但却不能在一起的你。分手了,我们就不会像以前一样了,我不能陪你逛街,和你一起看电影,数星星,不能让给你讲故事,逗你开心,不能冲你乱发脾气,不能陪你一起开心,甚至,分手了,我连牵挂也只能藏在心里,因为我不知道以什么名义去做这些,我不能也不会以朋友的名义去做这些,因为我们都知道,那是自欺欺人。
   宝贝,分手了,我们不是敌人,因为我爱你;但我们也不会是朋友,因为我依然爱你!分手了,也许我们只能成为陌路,成为那最熟悉的陌生人!
   分手了,请允许我最后一次叫你“宝贝!”
  
作者: 水语清叶    时间: 2005-11-1 22:30
。。。
作者: 橙花    时间: 2005-11-2 09:55
切,一看就知道是个大骗子,可以的话扔一百个鸡蛋给你都不为过
作者: 跳跳奶糖    时间: 2005-11-2 11:14
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感人!
作者: ★佳佳★    时间: 2005-11-2 11:52
下面是引用可米大爷于2005-11-01 21:58发表的分手了,我还能叫你宝贝吗?:
  .......



你叫吧,我可以做你的宝贝
作者: 被遗忘的人    时间: 2005-11-2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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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魂花    时间: 2005-11-2 12:19
下面是引用被遗忘的人于2005-11-02 11:54发表的:
生活本来就是这样的,兄弟我同情你!我经历过你的事!但是我跟你不同!是我家里不同意!家里闹的很大,我妈妈还打了那个女的2个耳光!什么叫做压力知道吗?你的亲人  朋友  什么多没的感觉. 拥有过又何必在意永不永远!送你首歌.(如果在回到从前)
怎么可以这样
女孩子好可怜
作者: 风里来的人    时间: 2005-11-2 12:32
下面是引用橙花于2005-11-02 09:55发表的:
切,一看就知道是个大骗子,可以的话扔一百个鸡蛋给你都不为过
楼主应该还算厚道的,我想
先鲜花送上
作者: 可米大爷    时间: 2005-11-2 12:56
楼上~~
3Q3Q~~~
作者: 风里来的人    时间: 2005-11-2 13:04
哈哈
楼主,我看你就再去注册一个马甲,叫做“可怜大爷”算了
也有个伴
彼此可以叫宝贝的
作者: 被遗忘的人    时间: 2005-11-2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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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被遗忘的人    时间: 2005-11-2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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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被遗忘的人    时间: 2005-11-2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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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的就是锋    时间: 2005-11-2 13:46
楼上的,哪个女孩子跟你谈恋爱不是很倒霉啊?不把感情当回事,还有一个这么狠心的妈妈!郁闷啊!可怜的女孩子!呵呵!
作者: 被遗忘的人    时间: 2005-11-2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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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的就是锋    时间: 2005-11-2 13:51
那你说说,什么叫做幸福啊?
作者: 被遗忘的人    时间: 2005-11-2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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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的就是锋    时间: 2005-11-2 14:04
跟一个不爱的女孩子在一起,即使物质条件很好,那你会幸福吗?
作者: 被遗忘的人    时间: 2005-11-2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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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的就是锋    时间: 2005-11-2 14:15
这跟放弃整个家又没有直接的关系,很多情侣都是在父母的反对下,通过双方的努力,结果走到一块的.
作者: 被遗忘的人    时间: 2005-11-2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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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被遗忘的人    时间: 2005-11-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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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玄铁之心    时间: 2005-11-2 14:26
既然分了,为何还要在意那称呼呢?
作者: 爱的就是锋    时间: 2005-11-2 14:27
本人不了解情况,不好意思,你压力确实大,那现在你跟你以前的女朋友还在联系吗?愿你以后能找到幸福!我没遇到过你这样的情况,不知道该怎么说!
作者: 栖雁    时间: 2005-11-2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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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被遗忘的人    时间: 2005-11-2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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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被遗忘的人    时间: 2005-11-2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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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爱的就是锋    时间: 2005-11-2 15:19
在的,呵呵
作者: 橙花    时间: 2005-11-2 17:54
风里来的人在不在,送我朵鲜花吧,呵呵
作者: 可米大爷    时间: 2005-11-2 17:57
看来被遗忘的人是一位很值得尊敬的爱情长辈~~
先敬礼!!!!
你的经历让我很是震撼~~!!!!
希望你和她以后都能幸福!!!!!
作者: 荒凉的河岸    时间: 2005-11-2 17:58
路过
作者: 被遗忘的人    时间: 2005-11-4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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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被遗忘的人    时间: 2005-11-4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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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被遗忘的人    时间: 2005-11-4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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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被遗忘的人    时间: 2005-11-4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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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睁    时间: 2005-11-4 13:05
不管真假
我很感动
还有什么比平淡中的真感情更动人呢?
但是————
唉!
作者: 被遗忘的人    时间: 2005-11-4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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