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三水弱萍任
发表于 2008-11-25 21:18
呵发表下个人意见,难处肯定大家多少都有,学校毕竟是一个较为稳定的教育机构,还有银行 地方政府 国家诸多部门支持着,楼主作的比喻有失偏颇吧
像我们班除了我之外,也就几个人缓交学费,不超过5人啊!不是每个班级都有那么多的学生故意缓交或者一直缓交直至毕业对吧,我也缓交过两次,都在下一学期初就交清了,一时困难难免的,再说国家有针对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的,尽量不让一个学生辍学嘛!呵呵我哥学校他们还有同学直接从一开学就没交过一分学费,念完大学才补交的喔!
不过楼主替学校着想之心倒是无可非议的!
突然发现好象是过时的帖子喽~~!!一一
何海风
发表于 2008-11-26 12:32
这种事情怪谁去呢!党让我们听党的话,我们也听了;跟着党走我们也走了!结果 就这样呗!
hongmaster
发表于 2008-11-26 14:36
糊涂帐
彬林
发表于 2008-11-26 15:46
我们到毕业都还没游泳馆呢....
liujide7
发表于 2008-11-26 17:12
觉得LZ是托~~~
愛しています
发表于 2008-11-27 12:50
3000 我们还14000呢
愛しています
发表于 2008-11-27 12:52
怎一个贪字了得~~~~~~~~~~~~~~~~~~~~~~~~~
我是鑫鑫123
发表于 2008-11-28 20:24
可以理解!
怡红居士
发表于 2008-11-30 12:00
反正一句话:“儿不嫌母丑!”
有什么好多说的
精灵舞者
发表于 2008-12-3 18:30
好久以前的帖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