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jlove
发表于 2009-12-31 22:39
告老区27幢的行为不良的同学
这位同学(姑且称你为同学吧),请你下次不要往别人电瓶车上倒水了,特别是在充电的时候,...我想我的电线也没有影响到你吧,!!!
楼兰怒风
发表于 2009-12-31 22:45
{:2_28:}啊。。。。有这样的人。。。
luoye
发表于 2010-1-1 13:02
靠~若不是故意的话,情有可原~故意的话~直接砍了
chenxjlj3248
发表于 2010-1-1 21:45
还是要注意的啊
天翔
发表于 2010-1-4 20:58
不要乱告
jioikoloo
发表于 2010-1-4 21:39
猛人啊{:2_34:}
yeshou
发表于 2010-1-13 16:25
呵呵,你做了什么缺德的事情了。
丁林鞋屋
发表于 2010-1-13 17:02
在这里发人家估计也看不到啊
rr123
发表于 2010-1-14 14:06
其实 倒水的人确实不对
rr123
发表于 2010-1-14 14:06
但是LZ啊你以后不要把车停在这么明显的位置就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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