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jlove 发表于 2009-12-31 22:39

告老区27幢的行为不良的同学

这位同学(姑且称你为同学吧),请你下次不要往别人电瓶车上倒水了,特别是在充电的时候,...我想我的电线也没有影响到你吧,!!!

楼兰怒风 发表于 2009-12-31 22:45

{:2_28:}啊。。。。有这样的人。。。

luoye 发表于 2010-1-1 13:02

靠~若不是故意的话,情有可原~故意的话~直接砍了

chenxjlj3248 发表于 2010-1-1 21:45

还是要注意的啊

天翔 发表于 2010-1-4 20:58

不要乱告

jioikoloo 发表于 2010-1-4 21:39

猛人啊{:2_34:}

yeshou 发表于 2010-1-13 16:25

呵呵,你做了什么缺德的事情了。

丁林鞋屋 发表于 2010-1-13 17:02

在这里发人家估计也看不到啊

rr123 发表于 2010-1-14 14:06

其实 倒水的人确实不对

rr123 发表于 2010-1-14 14:06

但是LZ啊你以后不要把车停在这么明显的位置就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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