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舟山市医院门诊部去看病,由于挂了2个号(伤科和咽喉科),出问题的是咽喉科. 医生给我检查完的时候,特意叫我到一楼的自选药房买药,当时我觉得奇怪,医院在二楼不是有个药房吗?所以当时我就问卖药的,为什么医生叫我来这,而不是去二楼买药,然后那人很负责的告诉我,他们这药便宜.由于我比较急要去另外一个科室看病,而且当时是傍晚了,赶时间.不过还是要了张发票回来.但没看,扔袋子里带回学校了.
回来看了发票,我很郁闷,2盒珍黄丸2盒头孢丙烯片花了我84元,更可气的是2种药还被额外征收了17%增值税,也就是说我还得再付14元的税款.药品税不是已经算在了市场价里了吗?怎么还另外收费?还有我上网查了下,增值税的征收范围:1.货物 2.应税劳务 3.进口货物 这2种药都是国内生产的.也不是货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吧
所以想找个老师咨询下,我可以投诉他们吗?如果可以的话 ,我连那个医生也一起给投诉了! 经管学院傅老师,是教税法的 谢谢能给个他的联系方式不?
谁知道公管学院哪个老师比较懂税法
我有问题急需请教,请哪位高手介绍个老师留下他的联系方式 我昨天去舟山医院感觉无辜的被多收了增值税 那医生太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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