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ller131
发表于 2008-9-26 14:36
衣食住行,住是人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敢问一个连基本生活需求都无法满足自己恋人的人有资格去结婚吗?或租或买,起码得提供一个落脚的住所。
如果你想娶本地的姑娘,没有房子那可能性几乎为零,上门入赘那另当别论。
我是坏孩子
发表于 2008-9-26 14:39
可以没有车子吧~~~~~~~~
月色琥a
发表于 2008-9-26 14:57
爱情其实是上等建筑物,以物质为基础的东西。
有研究表明两个人在一起最长18个月就要厌了,
所以维持生活就是物质与责任
suoluomen2008
发表于 2008-9-26 15:09
没房子怎么养活人家?让她跟着你受罪么?
至少两人都应该出些钱弄套房子再谈其他吧
derek897
发表于 2008-9-26 15:15
是啊,也只能是租房子了,买房子实在是买不起,现在虽然掉价,但是怎么掉也要6K~7K一平方,试问一下,这对于刚毕业不久的人怎么可能买的起
zhanbo
发表于 2008-9-26 15:57
这社会问题~~~哎~~~
面具
发表于 2008-9-26 16:27
都等着做光棍吧
殷殷
发表于 2008-9-26 16:37
晨风往事
发表于 2008-9-26 16:40
当爱情遭遇现实,唉,难说
无泪的遗憾
发表于 2008-9-26 17:49
现在有几个人能买的起房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