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84 发表于 2008-9-3 16:25

建议你还是换个招牌吧,我们已经有了千岛恐惧症了,
还是给句忠告:做人要有诚信,赚钱要有良心。
希望楼主能树立起海院家教中介的新形象。
不然~~

风雨一片飞 发表于 2008-9-3 16:28

不发表任何看法,千岛?呵呵

q634024623 发表于 2008-9-3 18:13

yun55 发表于 2008-9-3 21:11

做人要有诚信,赚钱要有良心

李子文 发表于 2008-9-3 23:36

引用第2楼风雨一片飞于2008-09-03 16:28发表的“”:
不发表任何看法,千岛?呵呵

love353637 发表于 2008-9-4 12:46

无语。。。。。完全是不负责的表现

游```` 发表于 2008-9-4 12:52

多少钱转你的?不要让我们来同情你就好了```

浪漫樱花 发表于 2008-9-4 13:24

做人要有诚信,赚钱要有良心 ~~~~~~~~~

金栋家教 发表于 2008-9-5 07:29

接手该家教中心就应该对该家教中心以前的也负责,否则你还不如换个牌子了

勇勇 发表于 2008-9-5 18:54

你现在接手了,牌子又没换。不找你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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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千岛家教现在已经转手 今年8月10日前办理业务与现在业主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