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神 发表于 2008-6-27 17:18

恋者失之,失者恋之
干脆点

心在痕上走 发表于 2008-6-27 17:21

是的,走了就表回头了

爱的记忆03 发表于 2008-6-27 17:21

恩。。。失恋就有机会再恋

爱的记忆03 发表于 2008-6-27 17:22

楼上的 同意啊
分手了 就干脆点
毕竟
爱情 太复杂

心在痕上走 发表于 2008-6-27 17:25

绝对是滴,最讨厌分手了还回头了
还死缠着,要么还要用点小伎俩
支持LZ

爱的记忆03 发表于 2008-6-27 17:27

只是我对那个人的记忆不想再想起
所以不合时的出现觉得不舒服
而且 我也不相信 所谓的朋友

心在痕上走 发表于 2008-6-27 17:35

为什么不想想起,如果想起来了怎么办
难道会越想他??
这是一种喜欢还是讨厌啊

我不是流氓 发表于 2008-6-27 17:39

跑了又追的爱情 我们玩不起

爱的记忆03 发表于 2008-6-27 17:41

引用第7楼心在痕上走于2008-06-27 17:35发表的“”:
为什么不想想起,如果想起来了怎么办
难道会越想他??
这是一种喜欢还是讨厌啊


因为知道自己不爱
所以 那段记忆 只想忘记
有时候想起 会觉得自己很傻
怎么会就那样再一起

希望那个人没有出现过

爱的记忆03 发表于 2008-6-27 17:42

引用第8楼我不是流氓于2008-06-27 17:39发表的“”:
跑了又追的爱情 我们玩不起


只要一种安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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