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员由教务处、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处、纪委、计划财务处有关负责人组成。
学校教务处、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和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处为开展本项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和单位。
二、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
MS我发过的嘛。。。 引用第8楼撒旦于2008-04-21 17:15发表的“”:
莫非是这个?
貌似是就是这个 浙江只听说过。。。宁波理工和城市学院有升浙江大学,之江学院有,其他没怎么听说过 转了的话可省了不少米米啊 这政策对于05届以后的~很好,很强大
为哈密我们05届的运都这么霉类?不能修两个专业,还有挂科不能拿奖学金(07只要有个技能证书就可抵一门挂科科目等)
那有没有二本升一本的哦? 不然,不公平啊 引用第11楼沙棠舟于2008-04-21 19:28发表的“”:
好像06这届要开始选拔了
da答对,不过这个要求是有点难啊。学弟学妹们,好好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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