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末
发表于 2007-11-26 12:07
完全不值得
完全是让某些人得意的行为
无泪的遗憾
发表于 2007-11-26 12:33
别劳资,老子的~
敲棋斗草
发表于 2007-11-26 12:46
睁
发表于 2007-11-26 13:29
很多事
很多人
很多话
是不必去理的
不仅仅是逛论坛
yaoyao--魅冬
发表于 2007-11-26 15:21
何必~~~~~~~~~~~~~
四夕王京
发表于 2007-11-26 19:12
何必!!!!!!!
大家都是在一个论坛的,有话好好说啊!
月迷风影
发表于 2007-11-27 00:05
笨猫猫,
爱→直至成伤
发表于 2007-11-27 07:53
人在江湖 身不由己 封号也是种捍卫支持猫猫因为偶也做这种事的
宁格格
发表于 2007-11-27 13:07
引用第12楼敲棋斗草于2007-11-26 12:46发表的“”:
貌似发现该帖子是我的...得意地笑一个
没看明白跟这个贴有什么关系???
十三
发表于 2007-11-27 18:22
劳资以后就继续跟他搞!!!怕他啊!!!了不起啊!!!论坛是他的啊!!!他说禁就禁啊!!!这么没RP的人,看论坛上帮他的多还是帮我的多!!!明知道自己在论坛上被人鄙视的要死,还敢出来,丢不丢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