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9860920y 发表于 2007-9-28 23:19

悲哀的十一

十一了...该怎么和另一半说分手...
烦...

草之重 发表于 2007-9-28 23:54

那就不要分嘛...

猫猫 发表于 2007-9-29 01:04

干吗要分手啊~~~好好的分什么啊

心碎乌托邦 发表于 2007-9-29 11:16

想不明白LZ想表达什么.难道十一就是分手的季节?

我想我是大海 发表于 2007-9-29 13:23

曾经有一份超酷的帖子被我看到.可是我没有回帖.当我Search不到它时.才后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一定要说三个字"我回帖".如果非要加上一个数量的话.我希望是.一万篇...............

jay100% 发表于 2007-9-29 14:45

LZ好好珍惜眼前的吧~~~

小五 发表于 2007-9-29 23:13

怎么又分手的啊

chcooh 发表于 2007-9-30 00:32

没到彻底绝望还是不要分的好,到时候后悔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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