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___C 发表于 2007-7-27 15:31

〖公告〗请大家注意

大家以后 有事 不要找管理员了~

论坛事物 ,基本上找该版版主 ,处理不了再找该区总斑竹

有事都由总斑竹报管理员操作后台,管理员只是负责论坛的稳定运行

至于论坛事物 请不要打扰管理员

今后 凡会员直接找管理员的帖子,一律删除~

3344 发表于 2007-8-12 13:20

明白!!!

墙角野猫 发表于 2007-8-19 09:30

既然如此 根据对等原则
是不是 管理员 也不要涉及 论坛事务 呢?

既然“管理员只是负责论坛的稳定运行”,“论坛事物不要打扰管理员”,为什么有的管理员还要时不时的对论坛事务发表评论呢?(要发表评论远可以建个小号,给个总版主来评论嘛)

“今后 凡会员直接找管理员的帖子,一律删除~”,那么相信 ‘今后 凡管理员对论坛事务的评论及意见’也会‘一律删除~’吧?

不然,不是成了管理员在论坛事务上有事可以找我们,而我们在论坛事务上有事不可以找管理员了吗?

相信在batigol同志的领导下,我们论坛一定会向着更制度化、规范化、规章化的方向发展,做到“有规必依,违规必究”,“天子草民,一视同仁”。

哈里露亚 发表于 2007-8-19 15:21

野猫实在是太有才了

南色 发表于 2007-8-19 15:35

2楼纯属咬文嚼字。
意思简单你却要臆造意思。。。。
层级关系被你这样一说却 成了累赘。。。居心,居心。。

下蛋公鸡 发表于 2007-8-19 18:52

引用第2楼墙角野猫于2007-08-19 09:30发表的“”:
既然如此 根据对等原则
是不是 管理员 也不要涉及 论坛事务 呢?

既然“管理员只是负责论坛的稳定运行”,“论坛事物不要打扰管理员”,为什么有的管理员还要时不时的对论坛事务发表评论呢?(要发表评论远可以建个小号,给个总版主来评论嘛)

.......
很好,大长老说话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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