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秋 发表于 2007-6-30 18:05

其实学校的立场完全就是他们的立场,今天上课的时候一个老师说不要以为我会以学生为本,会为你们服务,冠冕堂皇的东西都是假的,自己多长个心眼
比如找个朋友的房东随便先填一下,他们不会一个个去查的
这样就不用签什么鸟合同了

我是sunny 发表于 2007-6-30 18:51

我也是受害人啊

七月巨蟹 发表于 2007-6-30 20:23

现在最好跟学校领导谈下

jay100% 发表于 2007-7-3 02:54

引用第14楼咸鸭蛋于2007-06-30 09:24发表的“”:
我交了钱,床位当然归我,那学校是拿不走的,新生也不敢来住,跟大四的一起住,他完了。
大家团结一下就好了,一定要学校给我们一个说法,违约金到底怎么办,自己办事不力,还随便不理学生,好像我们这几块钱很少似的,不错,对于你们用惯了公款的人几万块都不叫钱。但对于学生呢?
学校校长信箱zjhyxyxz@zjou.edu.cn,大家都去声讨吧,我已经发信过去了,一个人意见没用,人多才能起到作用。


校长会有时间看信箱真是个天大的笑话来海院两年了从来没见过我们的可爱而又敬爱的校长.......可能校长长的太另类了所以不好意思出来见大家吧...

xue123xue123 发表于 2007-7-3 16:56

引用第6楼synge于2007-06-29 20:54发表的“”:
学校说:你交了房租是你学生个人的事。不关我的事,我也不会给你付房租。
这就是学校。。。
你交了1200。你爱住哪住哪。。
不要交,坚决不要交,没事情的,真的

金璇木雕 发表于 2007-7-3 19:46

哎………………
哎………………
哎………………

墙角野猫 发表于 2007-7-4 12:28

我已离开海院,离开是幸福的!

真相 发表于 2007-7-4 12:37

引用第26楼墙角野猫于2007-07-04 12:28发表的“”:
我已离开海院,离开是幸福的!

您老真是爽啊~

木头 发表于 2007-7-4 17:10

住出去真的这么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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