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lymestar 发表于 2007-6-24 11:58

大家觉得这样做合理吗?

“ 印度尼西亚女子兰蒂亚拉被发现藏毒2公斤,昨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死、缓期两年执行。兰蒂亚拉泣不成声,直说:“我只是运毒,为何判我死刑?”并表示要上诉。

2006年11月23日下午4时许,兰蒂亚拉在白云机场准备乘坐广州飞昆明的航班时,机场安检人员发现她的行李箱夹层藏有一包白色晶体,重2134克,经鉴定为冰毒。

一审时,兰蒂亚拉称,她是从印尼来广州贩衣服回去卖。期间,她在买电话卡时认识了一名南非男子,该男子曾送给她一张从23日昆明转去印尼的机票,并给她一个行李箱,请她带给他印尼的女朋友。“我当时只知道对他说‘好,好’,没有想那么多。”兰蒂亚拉称,自己用那个箱子装了贩来的衣服,直到在机场被抓才知道里面有毒品。

昨日宣判时,法院认为,兰蒂亚拉携带毒品数量较大,但考虑到可能是受他人指使,所以酌情从轻发落,遂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兰蒂亚拉凝神听着判决,当从翻译口中听到“死刑”时,她把头低了下去,随后,她不断地摇头,声泪俱下地表示:“我只是运毒品,为什么要判死刑?”她表示会提出上诉。”
大家觉得这样做合理吗?

lgx123 发表于 2007-6-24 12:10

很难分清楚她说的是真是假哦
不要跟陌生人说话
没有免费的午餐

holymestar 发表于 2007-6-24 12:29

引用第1楼lgx123于2007-06-24 12:10发表的“”:
很难分清楚她说的是真是假哦
不要跟陌生人说话
没有免费的午餐
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她真的是太可怜。。。

路过而已 发表于 2007-6-24 12:36

到了这个地步的时候,人往往会抓住最后一个救命的稻草,但是我们要相信法律,相信法律会给大家一个最公平的答案。

sanmao377 发表于 2007-6-24 15:11

引用第3楼路过而已于2007-06-24 12:36发表的“”:
到了这个地步的时候,人往往会抓住最后一个救命的稻草,但是我们要相信法律,相信法律会给大家一个最公平的答案。
呵呵不是我说哦~这种说法好象太天真了点

panqiyang 发表于 2007-6-24 15:56

不管是不是受人指使,携带毒品已经构成事实,且数量巨大,此罪难免;不过还应深入调查他说的是否属实~~~

chcooh 发表于 2007-6-24 17:55

holymestar 发表于 2007-6-24 17:58

引用第5楼panqiyang于2007-06-24 15:56发表的“”:
不管是不是受人指使,携带毒品已经构成事实,且数量巨大,此罪难免;不过还应深入调查他说的是否属实~~~
是啊...我觉得也应该再深入的调查,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啊...轻率不得的...冤枉了就可怜她了...

小五 发表于 2007-6-24 19:07

这不是你我可以主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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