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易 发表于 2007-6-14 13:47

引用第4楼青青子鲸于2007-06-13 22:51发表的“”:
这种现象是不怎么好,可是LZ把照片放上来,未必也有些不对,那请问你为什么会拍她照片呢?你那时候不也一样没认真听吗?你这样做不就是以五十步笑百步吗?
韩老师对三国很有研究,可惜今晚有课,我希望LZ 还是把照片删了,自己不要范同样的错误就好了~~~
    有这样低素质的人在捣乱,谁听得进去?不拍下来才怪,严厉谴责,鄙视
    看不见人的 又认不出
    删什么?
    太没素质了 大学生的脸都让她们给丢光了
    支持LZ
    社会就需要LZ这样的人
    对不正确的事做出批评
    随时随地对他人败坏道德和破坏社会规范的行为做出指正
    人家德国和日本在方面做的很好
    国民素质就不一样。。。
    社会就是因为缺少LZ这样“好管闲事”的人
    才会有很多很多“恬不知耻”的人出现
    鼓励你一下~送朵花花~

tomas 发表于 2007-6-14 13:52

只要别侵犯了肖像权哦

小影子 发表于 2007-6-14 16:30

的确.这些同学的做法很不对!
可是楼主这样的警告方式显然更不道德,就象我们不能因为小偷偷了东西就打死他一样!
所以我认为身为大学生,我觉得楼主的做法很不高明呦!

小白 发表于 2007-6-14 16:47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小可爱baby 发表于 2007-6-14 18:04

如果我是那女的同学之类的,我要告诉她

看日出去 发表于 2007-6-14 18:22

这位同学确实有些过分,不过你也未免太偏激了吧?好歹给人家留个台阶。

若塘。 发表于 2007-6-14 18:38

引用第19楼你不懂于2007-06-14 13:41发表的“”:
首先我与那同学根本不认识,更谈不上个人恩怨。只是想把海院的这种现象和大家讨论下,让大家知道大学生做这样的事情是多么缺乏素质,更谈不上尊重老师。
其次,这张照片只是用30W低像素的手机拍的,根本看不清楚那位同学的相貌,而且还是侧面。
最后,只想说一句,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楼主,有些老师值得我们去尊重么?

若塘。 发表于 2007-6-14 18:40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很讽刺的一句话

liushizhu 发表于 2007-6-14 18:48

谁啊
这么明目张胆
I 服了 her

你不懂 发表于 2007-6-14 19:49

引用第26楼若塘。于2007-06-14 18:38发表的“”:

楼主,有些老师值得我们去尊重么?

韩伟表老师自学成博士,是人文学院的骄傲。这样的老师难道不值得我们尊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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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海院讲座上可耻的一幕(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