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理eva
发表于 2007-6-7 16:07
“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今天在老区电房旁边的铁栏上看到如上横幅,越看越觉得有点好笑。这应该是众人皆知的道理,难道我们学校有人恶意拖欠学费?
海阑天空
发表于 2007-6-7 16:57
你还别说,真的还有!???
看日出去
发表于 2007-6-7 19:35
呵呵,多着了
sword007
发表于 2007-6-7 20:07
这个问题比较严重
rune
发表于 2007-6-7 20:41
说学生还不如说说学校的呢
shangqiu100
发表于 2007-6-7 21:51
学校这也是逼不得已啊
要谅解啊
水浪清音
发表于 2007-6-8 09:07
好象还有写:规范收费什么,维护学生利益,,,,,我想不明白?
泠轩
发表于 2007-6-8 09:17
新区第五食堂上也有!!!!!!!!!!!!!
船长
发表于 2007-6-8 11:08
不该收的就例外了,但要交的还是要交,教育要花钱的,科研,教学,设施……等等
六笔
发表于 2007-6-11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