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理eva 发表于 2007-6-7 16:07

“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今天在老区电房旁边的铁栏上看到如上横幅,越看越觉得有点好笑。这应该是众人皆知的道理,难道我们学校有人恶意拖欠学费?

海阑天空 发表于 2007-6-7 16:57

你还别说,真的还有!???

看日出去 发表于 2007-6-7 19:35

呵呵,多着了

sword007 发表于 2007-6-7 20:07

这个问题比较严重

rune 发表于 2007-6-7 20:41

说学生还不如说说学校的呢

shangqiu100 发表于 2007-6-7 21:51

学校这也是逼不得已啊
要谅解啊

水浪清音 发表于 2007-6-8 09:07

好象还有写:规范收费什么,维护学生利益,,,,,我想不明白?

泠轩 发表于 2007-6-8 09:17

新区第五食堂上也有!!!!!!!!!!!!!

船长 发表于 2007-6-8 11:08

不该收的就例外了,但要交的还是要交,教育要花钱的,科研,教学,设施……等等

六笔 发表于 2007-6-11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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