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鱼~ 发表于 2007-5-28 22:18

其实LZ也不是在犯着同样性质的错误嘛,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holymestar 发表于 2007-5-28 22:32

春风马背 发表于 2007-5-29 00:57

引用第3楼青菜维尼熊于2007-05-27 20:10发表的“”:
是啊是啊特别是那黑呼呼的东西,人脚一双,只能说女人太会学了!


同感,真的不怎么好看。。。。。

xufengdu 发表于 2007-5-29 09:12

我也在大学里谈了三年的恋爱了,现在毕业也在一起了.这三年来我和我老婆也去图书馆看书但我们不像LZ所说的那样.我们也去浪漫但我们是不影响别人的前提下!不要以偏概全!

草心 发表于 2007-5-29 09:28

引用第6楼D___C于2007-05-27 21:24发表的“”:
吃不到葡萄的说葡萄酸

不过对于LZ的用词感到鄙视


顶上,LZ分明是得了传说中的抑郁眼红症

庭前落花 发表于 2007-5-29 09:30

大学里唯一让我学到的东西就是让我学会

其他的都不说了,强烈同意这句话!

庭前落花 发表于 2007-5-29 09:31

学会消费!

怎么会没了,HOHO

amyxu 发表于 2007-5-29 10:28

只想说,不要太偏激吧.
大家都是快乐地为自己活着,
么必要为了谁而怎样...
只要开心就好啊..

蓝色风衣 发表于 2007-5-29 11:26

支持,海院的女生,就弄不明白干什么要都是那种打扮,黑色的好象做鸡的一样

盗爱 发表于 2007-5-29 11:38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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