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如一梦
发表于 2007-5-25 12:29
恩做尼姑这个想法不错的
我考虑下
守护天使
发表于 2007-5-25 12:42
做自己想做的。走自己想走的路~
点不小
发表于 2007-5-25 18:14
引用第21楼宛如一梦于2007-05-25 12:29发表的“”:
恩做尼姑这个想法不错的
我考虑下
做尼姑是不是要大学文凭的哦~~~~~~~~哈哈
viviana
发表于 2007-5-25 18:25
选择有能力照顾自己的,不管是爱我的还是我爱的,都有爱存在嘛
继续装死
发表于 2007-5-26 19:43
都选。。。。。。
宛如一梦
发表于 2007-5-31 10:32
引用第25楼继续装死于2007-05-26 19:43发表的“”:
都选。。。。。。
怎么个都选法呀教教我啊
^o^娜娜£
发表于 2007-5-31 13:13
我覺得都不要選,等!!!等緣分的到來。到時候一切都不攻自破。
紫绮罗
发表于 2007-6-2 00:35
选你爱的,毕竟相爱是一辈子的事。爱是付出,不管有多苦,自己总会有快乐;而爱你的若不是你爱的,生活毫无意义可言,不如出家。 被爱就是幸福吗?
aaaajsj
发表于 2007-6-2 01:14
两个都别轻易放弃,,,,,,,,,,,一生就是找两个人,,,,,,,,你爱的,,,,,爱你的,,,,,
无与伦比
发表于 2007-6-2 03:55
引用第3楼冬日的阳光于2007-05-24 20:31发表的“”:
选爱你的,那样自己幸福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