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院の水水
发表于 2007-4-22 14:46
我发现
偶很可能认识LZ~~~~
飞天白菜
发表于 2007-4-22 15:27
学生之间应该没有看的起看不起的~
主观判断是那些领导推委责任
海院の水水
发表于 2007-4-22 16:25
学生之间那也只是很小的部分
特别是学校领导呢??
為伱^ǎ^愛過
发表于 2007-4-22 16:33
偶米有,,,,米有就是米有。。。
热浪
发表于 2007-4-22 17:21
要努力是不?好!!!现在就请行动起来!!!
我看不惯那些只管喊而不做的人!
希望LZ不是那种人
我也是C的
QQ 391350371
海院の水水
发表于 2007-4-22 17:25
LZ是个好人。。
陪舟看月亮
发表于 2007-4-22 17:59
我们大家写封联名信到教育部去讨个说法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海院の水水
发表于 2007-4-22 18:17
打1818投诉去。。。。。。。。。。。。。。。。。。。。。
寓言
发表于 2007-4-22 20:44
说句搞笑的 偶们C的要是集体拖交一下下学费
新区还是荒芜的
海院の水水
发表于 2007-4-22 21:39
呵呵,LS 的我们一起尝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