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叶知秋
发表于 2007-4-16 09:49
引用第0楼东海野人于2007-04-15 19:38发表的“告别碧海潮声”:
再见了,同学们!有人说我在做广告。只好一走了之!!!再不回来!!!
你所发的贴 寥寥几句,最后都把自己的BOLG 地址贴出来
这是被视为广告嫌疑的。
论坛有论坛的规定,并不是只有碧海潮声论坛那么做了
艺海拾贝
发表于 2007-4-16 14:59
瞿老师的本意是好的啦
晶水
发表于 2007-4-16 16:27
您相同的帖子发的太多,而且只有一个链接 所以安规定将对你的贴子进行处理。
晶水
发表于 2007-4-17 21:06
还是欢迎老师继续发帖、、、
海院の水水
发表于 2007-4-17 21:12
知道错了,就还是好孩子
猫猫
发表于 2007-4-17 22:47
白痴,人家是老师。。。。还好孩子。。。。
中国台湾
发表于 2007-4-17 22:51
哈哈,只是交流,没什么老师什么的~
东海野人
发表于 2007-4-17 23:23
在网上,人性表现得更自然,更平等!这是一个精神的沙龙,沙龙的精神就是平等。
amwzhenyu
发表于 2007-4-18 11:35
引用第17楼东海野人于2007-04-17 23:23发表的“”:
在网上,人性表现得更自然,更平等!这是一个精神的沙龙,沙龙的精神就是平等。
在现实中更应如此
师生之间如果都像朋友般才是真正的平等
宁格格
发表于 2007-4-19 23:33
华丽的 路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