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叶知秋 发表于 2007-4-16 09:49

引用第0楼东海野人于2007-04-15 19:38发表的“告别碧海潮声”:
再见了,同学们!有人说我在做广告。只好一走了之!!!再不回来!!!

你所发的贴 寥寥几句,最后都把自己的BOLG 地址贴出来
这是被视为广告嫌疑的。
论坛有论坛的规定,并不是只有碧海潮声论坛那么做了

艺海拾贝 发表于 2007-4-16 14:59

瞿老师的本意是好的啦

晶水 发表于 2007-4-16 16:27

您相同的帖子发的太多,而且只有一个链接 所以安规定将对你的贴子进行处理。

晶水 发表于 2007-4-17 21:06

还是欢迎老师继续发帖、、、

海院の水水 发表于 2007-4-17 21:12

知道错了,就还是好孩子

猫猫 发表于 2007-4-17 22:47

白痴,人家是老师。。。。还好孩子。。。。

中国台湾 发表于 2007-4-17 22:51

哈哈,只是交流,没什么老师什么的~

东海野人 发表于 2007-4-17 23:23

在网上,人性表现得更自然,更平等!这是一个精神的沙龙,沙龙的精神就是平等。

amwzhenyu 发表于 2007-4-18 11:35

引用第17楼东海野人于2007-04-17 23:23发表的“”:
在网上,人性表现得更自然,更平等!这是一个精神的沙龙,沙龙的精神就是平等。


在现实中更应如此
师生之间如果都像朋友般才是真正的平等

宁格格 发表于 2007-4-19 23:33

华丽的 路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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