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菜苔花
发表于 2007-4-12 19:19
这个社会现实啊~!
人总是有需求的,别人给的比你多的多,
她/他凭什么还要跟着你~!
可怜我自己也是个被抛弃的小屁孩,
比不上别人老练又沉稳还有上万一个月的收入啊~!
想开点吧,各位同病相怜的朋友们~!
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你失去了的东西会有别的来补偿的~!
守护天使
发表于 2007-4-14 19:05
什么都能给呀~就是没感觉嘛~貌似楼上的已经身处社会了~
洛言泽
发表于 2007-4-17 17:53
守护天使
发表于 2007-4-17 19:13
呵呵~或许很多在校的爱情禁不起社会现实的打击吧
胡不归
发表于 2007-4-17 20:03
爱不是得到
爱是交融
真爱
错付
最伤
synge
发表于 2007-4-17 22:12
呵呵........横看成林侧成峰~~~~~
myfeet1258
发表于 2007-4-18 22:39
以你们自己的方式去恋爱,只要在一起时候是真心的,那就够了,开开心心的在一起!谁也不能给这段爱情加上日期,能谈多久就多久,等到真的疲倦了也只能说再见了,但是相信到时彼此内心深处依然留着你们欢笑的印记和在一起的每一个习惯的!
守护天使
发表于 2007-4-19 20:13
争取在学校过的潇洒过的自信过的开心,给自己留下些美好的回忆~
shadows
发表于 2007-4-21 15:14
这不是蒋某人嘛
selena
发表于 2007-4-21 15:37
引用第7楼守护天使于2007-04-08 12:37发表的“”:
挖是楼上的义乌侬耿的有得力~~啊呀是义乌哝啊~欧边哩的兄弟啊~携带是啊们?
小春春啊,你的义乌话我怎么不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