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水红颜 发表于 2007-1-12 21:37

留下我想过你的证据

这个帖子就是我想你的证据。

虽然我很恨你
一气之下还和你绝交
你也没良心的不来找我
过去3个月了
就这样吧

其实知道我们在一起不合适
现在不合适
将来也不可能
我也很想忘记你
重新开始一段感情

可是我总会想你
越是和别人走近了,越是想你

我想你的苦我自己可以承受
怕你承受不起想我的苦

我可以这样认为吗
你太爱我,所以不能原谅我

winxp 发表于 2007-1-12 21:51

可能想多料吧

天堂阳光 发表于 2007-1-12 21:56

只不过是想想,没什么大不了的,想就想吧

selena 发表于 2007-1-12 22:30

留着这证据又有何用呢?

留下多一秒钟 发表于 2007-1-12 23:26

留下了又能怎么样,莫非你还要挽回这段感情
不,别人奢侈的永远都不是最真的

雨夜窗烛 发表于 2007-1-12 23:29

心里舒服点

jj空白 发表于 2007-1-13 13:46

不留下任何一点关于他的证据
因为看到了
会伤心难过

祸水红颜 发表于 2007-1-13 22:13

引用第1楼月亮圈圈于2007-01-12 21:40发表的“”:
我不要留下喜欢过他的证据。。。


真的一点痕迹也没有吗?
不要自欺欺人。

祸水红颜 发表于 2007-1-13 22:14

引用第2楼winxp于2007-01-12 21:51发表的“”:
可能想多料吧


可能是吧
想太多了
总是忘记不了

祸水红颜 发表于 2007-1-13 22:15

引用第3楼天堂阳光于2007-01-12 21:56发表的“”:
只不过是想想,没什么大不了的,想就想吧


好象也只有想想了
其他的我还能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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