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剑剑 发表于 2006-11-16 12:54

guoqit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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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apple 发表于 2006-11-16 13:28

是哪个斑竹啊.......叫什么????

实在过分....不对..

七月紫藤 发表于 2006-11-16 13:33

醉里挑灯看贱 发表于 2006-11-16 15:53

真相只有一个请拿出证据来

十剑剑 发表于 2006-11-16 17:31

引用第1楼redapple于2006-11-16 13:28发表的“”:
是哪个斑竹啊.......叫什么????

实在过分....不对..
本来发表在求职招聘版块里的,斑竹是不死小强

十剑剑 发表于 2006-11-16 18:02

引用第3楼醉里挑灯看贱于2006-11-16 15:53发表的“”:
真相只有一个请拿出证据来

“您发表的文章被 不死小强 执行 删除 操作
对您的影响:威望:-1,海贝:-4
文章:提醒各位想找家教的同学别上当!!!!
发表日期:2006-11-15 22:19
所在版块:〖求职招聘〗
操作时间:2006-11-16 12:28
操作理由:发帖位置不对,也是攻击性语言,删了 不好意思 要是觉得委屈了请找管理员直接联系”

这就是,还好我在竹林深处也发过类似的帖子,那个斑竹没删,只是给我移到其他版块去了。我发的那个帖子现在家教信息发布区,有兴趣可以去看,看看到底有多少攻击性语言。

“您发表的文章被 睁 执行 移动 操作

目的版块:家教信息发布区

文章:想找家教的同学注意!!!!!
发表日期:2006-11-15 22:25
所在版块:〖竹林深处〗
操作时间:2006-11-16 12:27
操作理由:您的主题不符合本版规则,特做此处理”

一叶知秋 发表于 2006-11-16 18:31

《 想找家教的同学注意别上当了!!!! 》
重复发贴~~

邂逅月光下 发表于 2006-11-16 18:32

只能说斑竹做事风格不一样

草子 发表于 2006-11-16 20:40

明显是楼主发错版块了

糖果 发表于 2006-11-16 20:55

其实
不管对与错,大家都各占半吧
所以,我们以后发帖要发对地方
然后就是给斑竹的建议,还是慎重考虑比较好,毕竟删帖是件很不好的事情,大家都伤和气,为什么不和平解决呢
比如,移帖,就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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